宁夏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最新消息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作为中国教育的“神经末梢”,乡村教师收入微薄、工作艰苦、默默无闻,没有惊天伟业,却用平凡和坚守为基层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1月15日,自治区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实施办法(送审稿)>》,宁夏将通过提高生活待遇、拓宽培养和补充渠道、降低职称评定标准等多项举措,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乡村教师队伍。

针对目前乡村教育存在的“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等问题,宁夏逐一寻找“病灶”开出“药方”,主要包括:拓宽培养和补充渠道,自起将地方免费师范生计划由200名扩大到300名,对自愿到乡村学校支教的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由市、县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补助;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教师补贴标准由原来的山区每人每月200元、川区120元提高至500元、300元;在定期体检、离家就近安排工作、周转宿舍建设、住房保障等方面给予倾斜照顾;乡村教师在评聘职称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和发表论文刚性要求,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称,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自治区本级逐年增加师资培训专项预算,到2018年达到1200万元,支持乡村教师培训;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15年、10年以上的教师分别给予奖励,每年组织100名从教20年以上的优秀乡村教师到区内外疗养。

自治区*刘慧在主持会议时指出,乡村教育是我区教育的薄弱环节,乡村教师是支撑基层教育最关键的一支力量,发展乡村教育,对于帮助乡村孩子成长成才,促进城市和农村教育均衡发展意义重大。要鼓励和吸引更多有志青年投身乡村教育事业,提高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要加强城乡教师轮岗交流,提高乡村教师待遇,让更多教师愿意留在基层、扎根农村,为教育事业奋斗终身。

1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58次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20年)实施办法》,今年,我区继续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教师补贴标准由原来的人均每月山区200元、川区120元提高至500元、300元。

《实施办法》围绕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这一主线,分三部分推出8条具体举措,涉及乡村教师待遇、编制、职称、轮岗、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解决当前我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不强等突出问题。并提出到2017年,力争全区乡村学校优质教师多渠道扩充;到2020年,努力培养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乡村教育队伍。

《实施办法》提出要拓宽乡村教师培养和补充渠道。自起,将地方免费师范生计划由每年200名扩大到300名,对自愿到乡村学校支教的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每人每年按2万元标准予以补助。职称(职务)评聘也将向乡村学校倾斜,对乡村教师不作外语成绩和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等,降低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另外,在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方面,《实施办法》明确提出,自治区本级逐年增加师资培训专项预算,到2018年达到1200万元,重点支持乡村教师培训。全区将每年培育25名乡村教学名师,每年建设25个“乡村名师”工作室、25个“塞上名师”工作站,重点培养培训乡村教师。同时,拓宽乡村教师培养渠道,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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