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最低工资标准(详解)
海南省最低工资标准最新消息: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消息,日前我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从1月1日起,我省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150元,调整后,海口、三亚等一类地区职工工资不得低于1270元,儋州、琼海等二类地区职工工资不得低于1170元,三沙市、文昌市等三类地区职工工资不得低于1120元。
我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70元
根据《海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185号)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情况、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就业状况,为解决因物价上涨等因素带来的突出民生问题,决定从1月1日起,将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提高150元,具体标准调整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2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1.2元,适用于海口市、三亚市、洋浦经济开发区。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1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0.3元,适用于儋州市、琼海市。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1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9.9元,适用于三沙市、文昌市、万宁市、东方市、五指山市、乐东黎族自治县、澄迈县、临高县、定安县、屯昌县、陵水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
市人社局相关人士表示,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是深化收入分配改革、促进居民增收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的较快增长。同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吸引更多优质劳动力资源,更好满足经济发展对劳动力资源,尤其是熟练技术工人日益增多的需求,缓解用工缺口。同时也有利于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集聚更多技术型、创新型人才。
需要提醒的是,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这些内容:一是加班加点的工资;二是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是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剔除上述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需注意,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应按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市人社部门呼吁,企业应建立健全工资分配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切实提高企业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工资水平,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各级人社部门将结合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确保最低工资标准严格执行,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最低工资制度已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对于我国目前如此大规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做法,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多数持肯定的态度,但也有一些经济学家对此提出质疑,甚至建议取消最低工资制度。
一些人认为,最低工资标准除了会扭曲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更主要的是,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增加了企业劳动力成本,对企业、尤其是利润率低的中小企业产生致命打击,导致企业裁员,加剧失业,使得本应受政策保护的弱势劳动群体难以进入劳动力市场,违背了最低工资立法的初衷。
另一些人认为,适时制定、标准适度的最低工资从整体来看并不会对中小企业产生较大的负效应,反而会引导企业依靠改进经营管理和技术创新来提高竞争力,为企业提升产业层次、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供机遇和可能。
最低工资制度的优点有什么?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能更好地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有利于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中小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据了解,《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根据《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到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要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目前,各地正朝着这一目标稳步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