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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如下:
一级甲等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语汇、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测试总失分率在3%以内。
一级乙等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语汇、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偶有字音、字调失误。测试总失分率在8%以内。
二级甲等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少数难点音(平翘舌音、前后鼻尾音、边鼻音等)有时出现失误。语汇、语法极少有误。测试总失分率在13%以内。
二级乙等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个别调子不准,声韵母发音有不到位现象。难点音较多(平翘舌音、前后鼻尾音、边鼻音、fu-hu、z-zh-j 、送气不送气、i-ü不分、保留浊 塞音、浊塞擦音、丢介音、复韵母单音化等),失误较多。方言语调不明显,有使用方言词、方言语法的情况。测试总失分率在20%以内。
三级甲等
甲等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母发音失误较多,难点音超出常见范围,声调调值多不准。方言语调明显。语汇、语法有失误。测试总失分率在30%以内。
三级乙等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失误多,方音特征突出。方言语调明显。语汇、语法失误较多。外地人听其谈话有听不懂的情况。测试总失分率在40%以内。
附:十堰市2017年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公告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十堰市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十政办发[2005]137号)和《关于对公务员及公共服务行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通知》(十语字[2005]2号)的精神,现将2017年我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1958年1月1日后出生未取得普通话相应等级证书的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和相关社会人员(汉江师范学院的学生请到汉江师范学院测试站报名考试)。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4月13日?4月27日
2.个人现场确认时间:4月17日-4月28日(确认时间均为国家规定工作日上午;准考证请考生于5月13日以后在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其他时间打印均无效)
3.各县市(郧阳区)中职学校、城区大中专院校及相关单位集中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时间:4月18日?26日(确认时间均为国家规定工作日下午)
4.考试时间:5月下旬-6月上旬(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三、考试地点
具体测试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