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教育厅发布2024年安徽中考录取时间工作通知和通知书发放时间
安徽教育厅发布安徽中考录取时间工作通知和通知书发放时间
各市、县(区)教育局:
为做好全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办法
中考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地组织考试。
(一)命题
中考命题兼顾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选拔性要求,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在全面检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视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反映课程标准中坚持立德树人目标的根本要求。各学科命题的具体原则和要求见《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纲要》。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由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具体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生物和地理学科学业结业考试由各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课程结束时举行,具体考试内容、分值、命题方式和考试办法由各市依据《安徽省初中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纲要》等有关要求确定。
全面推进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工作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体育应设定必考和选考项目,考试分值应不低于50分。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最高分值15分,学生可在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中随机选择一项内容进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并用于高中录取的地区,计入中考总分。体育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具体考试内容和办法等由各市教育局根据《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纲要》、《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5〕63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6〕11号)等有关要求确定。
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推行信息技术学科上机操作考查。
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听力免试后英语成绩折算方法为:考生英语考试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英语总分值与笔试项目分值的比值,免试听力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听力免试具体申请程序和要求由各市教育局确定。
(三)考试时间
全省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时间是:6月14日至6月16日。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6月14日上午8:30?11:00语文
下午3:00?5:00物理和化学
6月15日上午8:30?10:30数学
下午3:00?5:00思想品德和历史
6月16日上午8:30?10:30英语
二、考试报名
中考报名工作由各市、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历届生或同等学力者,到各市、县(区)规定的报名点报名。在我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本人意愿,可在流入地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在外省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我省学生,自愿回我省报考的,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集中设立报名点,接受回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学生报名。中考报名的具体办法由各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制定。
为掌握全省初中毕业生报考信息,各市要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采集信息,建立健全考生电子档案。各市报名工作必须在5月5日前结束,并将考生报名有关信息(试卷用量、听力磁带数量、考点安排)按考务细则的要求,于5月15日前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三、阅卷和成绩呈现方式
中考阅卷工作仍由各市教育局组织,各级教研部门具体实施。各地应加强对本地中考阅卷工作的总结和试卷分析,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向省教科院提交试卷分析报告及相关材料。坚持综合评价的原则,切实改变将分数简单相加的方式,综合考虑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积极实行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来呈现结果。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统筹协调,规范过程管理。中考工作要在各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科室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各地招办负责考务等具体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中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形成工作方案,由招办具体实施。要依法建立中考中招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要建立健全中考宣传机制,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争取多方理解和支持;要认真制定中考实施方案,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布。各市要建立统一规范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要求认真执行信息系统采集标准,保证信息采集真实完整。
2.加强考务管理,规范考试秩序。要建立健全中考组织管理制度,规范考试组织程序,狠抓考风考纪,坚决杜绝任何舞弊行为。对于语文考试按照规定可以带入考场的正版学生字典,监考人员要逐一检查,严防以此为名实则夹带其他资料的严重舞弊行为发生。中考考点和考场的设置要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县(市、区)教育局具体落实。要积极创造条件,将考点和考场按相对集中的原则,逐步分散设置到考生相对较多的乡、镇学校。
3.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执行《义务教育法》,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初中毕业年级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内容,不得组织毕业年级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乱编滥印各种形式的复习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要做好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学生的后期学习安排,不得让其提前毕业离校。各市、县(区)教育局及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绩给地区、学校、教师和学生排名或公布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