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中考体育学业考试实施办法
温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加体育锻炼,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素质和运动能力,进一步做好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试目的
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版)》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修订)》,通过实施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计入学业考试成绩,充分发挥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中的导向作用,激励学生主动自觉地参加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形成健康运动的观念和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健康水平;进一步促进学校体育课程内容及方法的改革,切实增强学校体育教学的实效性。
二、考试对象
所有参加升学(指升入普高、职高、中专、中技等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学生(含在外地就读,户籍在本市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及本市户籍往届初中毕业学生)。
(一)体育考试采用电子测试方式(无条件的县市区可以采用传统的人工测试),集中测试项目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见附件1),每项最高分为10分,合计40分,计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必测项目1项: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选测项目3项:在篮球、排球垫球、足球运球绕杆、游泳、掷实心球、立定跳远、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踢毽子、50米跑10个项目中,由考生选考3项。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半天时间内完成4项体育考试(游泳除外),考生一经检录后即不得无故申请缓考。
(二)评分标准
除足球项目外,其余各项评分标准依照原有标准执行。
三、免考与缓考
(一)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免修,并于底前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或有严重疾病(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学生,可于4月15日前向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免考体育。经批准同意体育免考的学生可以参加高中录取,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
(二)对身体发育不正常,如侏儒症(女生1.3米,男生1.4米以下)、肥胖症(须经疾控中心检测)、畸形(如严重脊椎弯曲、鸡胸、明显为O型和X型腿等),以及在考试前或考试期间,因心脏疾病或其他伤、病不能参加激烈运动的考生,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不参加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上述考生如要求参加考试的,按实际得分计入。肢残等学生持残疾人证书,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不参加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按36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
(三)对具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考前有严重伤、病和女生例假的考生,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在考前办好缓考手续。缓考学生应在原定考试日期后10天内补考。确有特殊情况未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申请一次补考。
(四)体育考试时间为4月中下旬至5月底,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集中考试,如无故放弃体育考试,高一级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四、组织实施
(一)体育考试工作在温州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市和各县(市、区)分别成立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体育考试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协调,确保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并安全地进行。各学校也应成立相关领导小组,确保学校考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体育考试工作是对学校体育教学质量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一次检验,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体育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家长了解体育考试的目的及意义。要坚持按照学校体育工作要求,安排好体育课、大课间及课外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要把注意力集中到推动学生经常、科学锻炼这个根本环节上来,注意防止和克服只抓考试项目,忽视平时体育课及其他体育锻炼等不良倾向。
(三)加强体育集中考试安全保障工作。各地各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广泛开展考前安全教育,做好考生对考试项目的适应训练,结合体育考试的特点,加强科学指导,考前组织学生锻炼,运动负荷要适宜,有效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参加考试时,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派出校领导和教师组织学生赴考。要特别重视往返途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要严格把关,完善体检制度,特别重视对考生健康状况的督查,严禁有心肺等疾病(医嘱要求避免剧烈运动)的学生参加考试,消除不安全隐患。要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既不隐瞒也不虚报病情,不参加与自身身体状况不适宜项目的测试,并在考试前作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各考点要切实加强安全保障措施,各环节务必落实安全责任,必须配备医护人员,同时要加强运动场地和器材安全检查,强化过程监控,消除因场地、器材设备和组织工作不当等各种可能造成的不安全因素,有效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并有现场考试应急预案,确保考生在体育考试过程中的安全和体育考试的顺利进行。
(四)体育考试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地各校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省有关规定要求执行,以确保体育考试工作的安全和如期完成。为保证体育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地必须健全考试制度,严肃考场纪律,严格监督机制,坚决杜绝体育考试舞弊事件的发生。对违反纪律、考试舞弊者,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市教育局将成立温州市体育考试纪律监督巡视组,加强对县(市、区)体育考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五)市局直属、鹿城区属学校体育集中考试工作,由温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学招生办公室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其他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参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考试项目和评分标准,并将考试方案于4月上旬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