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嘉峪关入学政策年龄最新规定,放宽入学政策年龄最新消息
嘉峪关市各小学
2020年秋季招生简章来啦
根据《嘉峪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2020年修订)》,请您在PC端登录“嘉峪关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招生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现将我校一年级招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嘉峪关市南湖小学
一、基本原则
严格执行“划片就近免试”和“规定批次顺序”招生,保证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对象及时间
1.招生对象。
一年级:六岁。2014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的我校招生片区适龄儿童。
二至六年级:片区内学生就读我校不需网上注册,只需现场核查资料办理接收转学手续,同时提供原就读学校同意转出的《学籍卡》。
2.招生时间。
网络登记时间为 7月10日-7月30日;资料现场审核时间 8月1日?2日。
三、招生区域
高速公路以南包括如意庭院、水岸华庭、德众小区、乐聚馨园、锦尚世家、大河锦绣城、南湖鑫港、文旅别院、金色海岸、润泽公馆、南湖学府、东兴嘉园、天城尚品、南湖国际、部队家属院、河口新村及讨赖河周边新建小区。
四、计划招生人数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严格控制大班额的相关文件要求,2020年秋季,我校一年级计划招收4个教学班,180人。
五、招生办法
招生采用“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调配入学”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登记。根据招生片区,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学生,由其监护人于 7月10日至30日期间在“嘉峪关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名系统” 网络登记地址:http://60.165.120.18:8088,上凭监护人住房和学生的户籍材料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网上登记。
(二)现场确认。 8月1日?2日,由学生监护人按报名系统约定的时间持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及入学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市户籍人口子女
(1)凭“ 一本两证”(户口本、住房凭证、幼儿预防接种证)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2)监护人报名时所持本人住房凭证和学生户口本地址应当一致(即“房户一致”),不一致的以住房凭证地址为准,无房户需提供由市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市无房证明材料。
2.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
(1)凭“一本三证”(原籍户口本、家长居住证、住房凭证、幼儿接种证)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2)凡凭房屋租赁证入学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需提供父母双方本市无房证明。监护人报名时所持居住证的地址与住房凭证地址应当相同(即“两证一致”),不一致的以房屋租赁证地址为准。房屋租赁证、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居住时间满一年(含),以办证时间为准。
六、咨询方式
嘉峪关市逸夫小学
一、招生原则
按照免试就近原则划片招生,严控大班额,按批次顺序招生,招生政策全部公开,招生结果及时公布。确保区域内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招生区域
新华路以西,祁连路以南,体育大道以北,文化路以东,包括昌明街区、雍平街区、昌盛街区、曙光街区,胜利路以西,建设路以南,祁连路以北,文化路以东,包括友谊街区。
三、招生对象
2014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包括本市户口常住人口和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局单列的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招商引资人员子女。
四、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6个教学班共计300名。
五、招生办法
招生采用“网上登记+现场确认+调配入学”的方式。
1
网上登记
7月10日至7月30日,招生片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由其监护人在“嘉峪关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名系统” (http://60.165.120.18:8088)上进行登记,登记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网上登记,学生志愿填写请一定慎重选择。因各种原因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以持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现场确认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由学校录入“新生报名系统”,接受社会监督。
2
现场确认
8月1日至2日,由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入学资料审核,确定生源类别和排序,认定入学资格。
3
招生入学
完成现场审核后,学校按批次顺序对各类学生开展招生确认工作,完成上一批次招生后方可开始下一批次招生;如因学位不足,无法将某一批次学生全部招收,则依据住房凭证签发时间顺序对各类别学生进行排序,依次招生。剩余未招收学生,学校在报名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告知学生家长,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统一协调安排就读学校。
4
招生顺序
学校依据以下顺序依次招生:
第一批次:安排完全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市户籍学生、非本市户籍学生以及享受优待政策的学生入学。
第一顺序,本市户籍学生“房户一致”。学生随父母在同一户籍上;学生随父母在片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学生在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上。
第二顺序,非本市户籍学生“两证一致”。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证且在片区内购买住房或在片区内租房满一年。
第三顺序,享受优待政策学生。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安排享受优待政策学生入学。
第二批次:根据学位情况,依次安排以下学生入学。
第一顺序,本市户籍学生,“房户不一致”等情况的。
第二顺序,非本市户籍学生,“两证一致”但租住时间不足一年的。
第三批次:根据学位情况,依次安排以下学生入学。
第一顺序,本市户籍学生,“有户无房”、“集体户”、“挂靠户”的。
第二顺序,非本市户籍学生,“两证不一致”的,以房屋租赁证签发时间先后顺序入学。
第三顺序,非本市户籍学生,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等情况的。
第四顺序,各批次、各类别学生招生完毕后,可根据学位空额情况调配入学的其他学生。
5
优待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子女,按就近就便原则,优先安排入学。
1.符合《 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政联【2012】84号)相关内容的军人子女。
2.符合《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甘应急人事【2019】41号)相关内容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3.符合《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甘教发(【2018】43号)相关内容的公安民警子女。
4.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招商引资人员子女。
六、查验材料
1.常住人口适龄儿童:提供户口本、房产证、幼儿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残疾人子女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流动人口子女:提供原籍户口本、家长居住证和所在辖区的房屋租赁证(市房管局统一印发)或购房合同、幼儿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残疾人子女同时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教育局下发的分配名单招生并提供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须提供我市相关部门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住房证,享受我市常住人口子女同等待遇。招商引资人员子女入学,按市政府相关规定办理。
七、相关说明
1.监护人指学生法定监护人。
2.我市三镇户籍的适龄儿童随父母到市区务工且在市内有固定住所的,按居住片区报名。
3.正在办理购房手续或因房产证不动产证抵押贷款等原因,不能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者,须提供购房合同和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4.本市户籍人口住房凭证,指由市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房证明等。非本市户籍人口住房凭证,指由市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不动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房证明等。
5.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户籍和住所分离的适龄学生,可凭相关手续到原住址片区或临时住所片区内学校入学。
6.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须保证网上登记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且一个住房地址只允许一户子女入学,现场确认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与网上登记信息一致,如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7.持房屋租赁证报名的,同时提供无房证明。
八、咨询电话
嘉峪关市逸夫小学
2020年6月29日
嘉峪关市迎宾路小学
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校长为招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教导处为组织招生的工作部门,在副校长具体领导下开展招生工作。
二、学校招生工作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划定的片区招生,招生不组织入学测试,不参考各类竞赛成绩、获奖证书。
(二)严控大班额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合理设定班级数量和学位数量,确保不因招生出现大班额。
(三)顺序招生原则。依照《嘉峪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办法(2020年修订)》,按批次规定顺序依次招生,规范有序录取。
(四)公平公开原则。做到招生政策、招生片区、班级学位数量、招生程序、招生结果等全面公开,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机会均等。
三、学校招生计划、片区划分及相关要求
(一)学校招生范围(教育局划定的学区):玉泉路以西,体育大道以北。包括铁北街区、铁南街区、阳光金水湾、雄关六小区、怡景苑、白马公寓、翰林苑、雅居名苑、德惠小区、德惠西小区、阳光小区、芳馨苑、逸景南苑、祥和家园、翰林苑、西域花园、御景湖畔、爱嘉庭院、福熙昌黎、文嘉花苑。
(二)招生对象:2014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的我校招生片区适龄儿童 。
(三)招生计划数:计划招生5个班级 ,225名学生。
(四)招生办法
招生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调配入学”的方式进行。
1. 网上登记。根据招生片区,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由监护人在“嘉峪关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名系统”上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时间为7月10日??7月30日。
网络登记地址:http://60.165.120.18:8088/
2. 现场确认。确认时间为8月1日2日。
①我校招生片区本市常住人口适龄儿童提交“一本两证”,即:凭户口本、房产证(学生户口本地址必须与房产证地址相同)、幼儿接种证,到学校进行确认。
②我校招生片区流动人口适龄儿童提交“一本三证”,即:原籍户口本、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家长居住证、幼儿接种证,到学校进行确认。
凡凭房屋租赁证入学的非本市户籍子女,需提供父母双方本市无房证明。现场确认时,需携带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需要复印户主、直系亲属及学生本人页面。复印件一律要求A4大小,务必清晰。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残疾人子女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招生顺序。
按教育局文件要求,分三批次进行招生。
4.相关说明
①军人及享受优待的人员子女入学,持教育局书面通知单报名确认。
②现场确认时家长需带孩子到学校进行确认。
③ 学校在优先满足本校片区户籍入学对象的基础上,依据现有招生能力,可接收由教育局调剂的非本校片区适龄子女入学。
四、学校招生工作具体安排
6月28日,学校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招生工作方案。7月1 日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片区、招生计划及方案,7月10日??7月30日监护人进行网上登记,8月1日、2日监护人带孩子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8月5日向家长及社会公布招生情况。
五、其他事宜:
招生联系人:郭老师
学校网址:
嘉峪关市迎宾路小学招生区域图
嘉峪关市实验小学
一、招生原则
按照免试就近原则划片招生,严控大班额,按批次顺序招生,招生政策全部公开,招生结果及时公布。确保区域内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金玉
副组长:王武科
成 员:张晓琴、常艳敏、张秀婷、俞明、赵开玉、薛丽娟
招生办负责人:张晓琴
三、招生区域
长城路以南、兰新路以北、新华路以东(含五一路东侧零散住户和新华路以西的人民街区,包括五一街区、五一南小区、兰新路以北的兰新街区、酒钢别墅区、文化局家属区、新华街区、人民街区及学校周边区域。
四、招生对象
2014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包括本市户口常住人口和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局单列的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招商引资人员子女。
五、招生办法
招生采用“网上登记+现场确认+调配入学”的方式。
1.网上登记
7月10日至7月30日,招生片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由其监护人在“嘉峪关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名系统”(http://60.165.120.18:8088)上进行登记,登记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网上登记,学生志愿填写请一定慎重选择。因各种原因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以持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现场确认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由学校录入“新生报名系统”,接受社会监督。
2.现场确认
8月1日至2日,由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入学资料审核,确定生源类别和排序,认定入学资格。
3.招生入学
完成现场审核后,学校按批次顺序对各类学生开展招生确认工作,完成上一批次招生后方可开始下一批次招生;如因学位不足,无法将某一批次学生全部招收,则依据住房凭证签发时间顺序对各类别学生进行排序,依次招生。剩余未招收学生,学校在报名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告知学生家长,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统一协调安排就读学校。
4.招生顺序
学校依据以下顺序依次招生:
第一批次:安排完全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市户籍学生、非本市户籍学生以及享受优待政策的学生入学。 第一顺序,本市户籍学生“房户一致”。学生随父母在同一户籍上;学生随父母在片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学生在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上。第二顺序,非本市户籍学生“两证一致”。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证且在片区内购买住房或在片区内租房满一年。 第三顺序,享受优待政策学生。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安排享受优待政策学生入学。
第二批次:根据学位情况,依次安排以下学生入学。
第一顺序,本市户籍学生,“房户不一致”等情况的。
第二顺序,非本市户籍学生,“两证一致”但租住时间不足一年的。
第三批次:根据学位情况,依次安排以下学生入学。
第一顺序,本市户籍学生,“有户无房”、“集体户”、“挂靠户”的。
第二顺序,非本市户籍学生,“两证不一致”的,以房屋租赁证签发时间先后顺序入学。
第三顺序,非本市户籍学生,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等情况的。
第四顺序,各批次、各类别学生招生完毕后,可根据学位空额情况调配入学的其他学生。
5.优待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子女,按就近就便原则,优先安排入学。
1..符合《 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政联【2012】84号)相关内容的军人子女。
2.符合《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甘应急人事【2019】41号)相关内容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3.符合《甘肃省公安荚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甘教发(【2018】43号)相关内容的公安民警子女。
4.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招商引资人员子女。
六、查验材料
1.常住人口适龄儿童:提供户口本、房产证、幼儿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残疾人子女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流动人口子女:提供原籍户口本、家长居住证和所在辖区的房屋租赁证(市房管局统一印发)或购房合同、幼儿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残疾人子女同时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教育局下发的分配名单招生并提供证件原件和复印件。4.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须提供我市相关部门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住房证,享受我市常住人口子女同等待遇。招商引资人员子女入学,按市政府相关规定办理。
七、相关说明
1.监护人指学生法定监护人。
2.我市三镇户籍的适龄儿童随父母到市区务工且在市内有固定住所的,按居住片区报名。
3.正在办理购房手续或因房产证不动产证抵押贷款等原因,不能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者,须提供购房合同和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4.本市户籍人口住房凭证,指由市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房证明等。非本市户籍人口住房凭证,指由市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不动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房证明等。
5.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户籍和住所分离的适龄学生,可凭相关手续到原住址片区或临时住所片区内学校入学。
6.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须保证网上登记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且一个住房地址只允许一户子女入学,现场确认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与网上登记信息一致,如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7.持房屋租赁证报名的,同时提供无房证明。
八、咨询电话
嘉峪关市实验小学
2020年6月30日
嘉峪关市大唐路小学
各位家长:
2020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我校根据嘉峪关市教育局《嘉峪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2020年修订)》等文件规定,采取“统一时间招生,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注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凡2014年8月31日(含)前年满 6 周岁,并在我校招生区域居住或长期租住的正常适龄儿童均可注册入学。
二、招生时间
网络登记时间:2020年7月10日?7月3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8月1日?8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结果公布时间:2020年8月5日
三、招生地点
网络登记地址:
http://60.165.120.18:8088/
现场确认地点:大唐路小学
结果公布地点:大唐路小学校门公示栏、大唐路小学微信公众号
四、招生范围
迎宾东路以南地区 , 包括瑞德苑 、 朝阳街区、朝晖街区、佳苑小区、阳光街区、亲水湾小区、祥泰职工住 宅、鸿润居小区、佳苑壹号、福苑高层及大学城周边、龙庭苑、 龙湖华庭、东湖怡苑、润泽园。
五、招生流程
招生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调配入学”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登记。根据招生片区,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由其监护人在“嘉峪关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名系统”上凭监护人住房和学生的户籍材料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网上登记。
因各种原因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以持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现场确认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片区所属的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由学校及时录入“新生报名系统”,接受社会监督。
(二)现场确认。由监护人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报名系统的约定时间到片区学校进行入学资料审核,确定生源类别和排序,认定入学资格。
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市户籍人口子女:须提交“一本两证”,即户口本、住房凭证、幼儿预防接种证。
监护人报名时所持本人住房凭证和学生户口本地址应当一致(即“房户一致”),不一致的以住房凭证地址为准,无房户须提供由市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市无房证明材料。
2.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须提交“一本三证”,即原籍户口本、家长居住证、住房凭证、幼儿接种证。
凡凭房屋租赁证入学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须提供父母双方本市无房证明。监护人报名时所持居住证的地址与住房凭证地址应当相同(即“两证一致”),不一致的以房屋租赁证地址为准。房屋租赁证、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居住时间满一年(含),以办证时间为准。
(三)招生顺序。学校依据以下顺序依次招生。
第一批次:安排完全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市户籍学生、非本市户籍学生以及享受优待政策的学生入学。
第一顺序:本市户籍学生“房户一致”。学生在父母户籍上;学生随父母双方在片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学生在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上。
第二顺序:非本市户籍学生“两证一致”。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证且在片区内购买住房或在片区内租房满一年。
第三顺序:享受优待政策学生。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安排享受优待政策学生入学。
第二批次:根据学位情况,依次安排以下学生入学。
第一顺序:本市户籍学生,“房户不一致”等情况的。
第二顺序:非本市户籍学生,“两证一致”但租住时间不足一年的。
第三批次:根据学位情况,依次安排以下学生入学。
第一顺序:本市户籍学生,“有户无房”、“集体户”、“挂靠户”的。
第二顺序:非本市户籍学生,“两证不一致”的,以房屋租赁证签发时间先后顺序入学。
第三顺序:非本市户籍学生,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等情况的。
第四顺序:各批次、各类别学生招生完毕后,可根据学位空额情况调配入学的其他学生。
(四)招生入学
完成现场审核后,各学校按批次顺序对各类学生开展招生确认工作,完成上一批次招生后方可开始下一批次招生;如因学位不足,无法将某一批次学生全部招收,则依据住房凭证签发时间顺序对各类别学生进行排序,依次招生。剩余未招收学生,学校在报名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告知学生家长,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统一协调安排就读学校。
六、相关说明
1.本办法中监护人指学生法定监护人。
2.我市三镇户籍的适龄学生随父母到市区务工且在市内有固定住所的,按居住片区在相应学校登记。
3.正在办理购房手续或因房产证不动产证抵押贷款等原因,不能提供房产 证不动产证者,须提供购房合同和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4.本市户籍人口住房凭证,指由市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房证明等。非本市户籍人口住房凭证,指由市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不动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房证明等。
5.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户籍和住所分离的适龄学生,可凭相关手续到原住址片区或临时住所片区内学校入学。
6.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须保证网上登记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且一个住房地址只允许一户子女入学,现场确认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与网上登记信息一致,如弄虚作假,将取消片区学校的报名资格。
7.对不服从调配的非本市户籍学生,视作自动放弃我市公办学校入学资格,须回户籍地就读。
8.对因报名条件欠缺、学位满额,未予报名的学生,学校登记后报市教育局统一调配。
9.凡是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及入学资格。逾期不报名学生不予报名。
10.现场确认时,请携带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需要复印户主、父亲、母亲及学生本人页面。复印件一律要求A4大小,务必清晰,保证能再次复印使用。
11.建档立卡家庭提供建档立卡证明、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残疾人子女提供残疾证、军人子女提供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特殊儿童(肢残、智残、听残等)报名时家长要主动告知报名教师做好登记。
七、温馨说明
1.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严格控制大班额的相关文件要求,2020年秋季新生招够即止,超过计划招生人数且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学校将先进行预登记,然后报送市教育局进行统一调配。
2.欢迎关注嘉峪关市大唐路小学微信公众号查阅本招生通知、招生结果。
八、联系电话
大唐路小学师生欢迎新同学进入我校学习!
嘉峪关市大唐路小学
2020年6月28日
嘉峪关市和诚路小学
尊敬的各位家长:
根据《嘉峪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2020年修订)》,请您在PC端登录“嘉峪关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招生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现将我校一年级招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按照嘉峪关市教育局文件(嘉教局字[2020]115号)精神,以“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生。
二、招生对象、网址及时间
(一)招生对象:2014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依法注册报名小学一年级。
(二)报名网址:
http://60.165.120.18:8088。
(三)招生时间:网络登记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30日;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1日?2日;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具体请关注嘉峪关市和诚路小学微信公众号。
三、招生片区
体育大道以南、前进南路以东,包括碧水绿洲、天怡园、水岸名居、紫竹园、丰麦园、丰麦园B区、和畅园、滨湖家园、兴达小区、金橘园、枫林园、青禾园、兰泽园、广汇花园、碧波园、富贵世家,河西家具城零散住户及学校周边区域新建小区。
四、招生办法
招生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调配入学”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登记。根据招生片区,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由其监护人在“嘉峪关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名系统”上凭监护人住房和学生的户籍材料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网上登记。
因各种原因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以持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现场确认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片区所属的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由学校及时录入“新生报名系统”,接受社会监督。
(二)现场确认。8月1日至2日,由监护人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报名系统的约定时间到片区学校进行入学资料审核,确定生源类别和排序,认定入学资格。
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市户籍人口子女,须提交“一本两证”,即户口本、住房凭证、幼儿预防接种证。监护人报名时所持本人住房凭证和学生户口本地址应当一致(即“房户一致”),不一致的以住房凭证地址为准,无房户须提供由市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市无房证明材料。
2.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须提交“一本三证”,即原籍户口本、家长居住证、住房凭证、幼儿接种证。
凡凭房屋租赁证入学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须提供父母双方本市无房证明。监护人报名时所持居住证的地址与住房凭证地址应当相同(即“两证一致”),不一致的以房屋租赁证地址为准。房屋租赁证、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居住时间满一年(含),以办证时间为准。
(三)招生顺序。学校依据以下顺序依次招生:
第一批次:安排完全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市户籍学生、非本市户籍学生以及享受优待政策的学生入学。
第一顺序:本市户籍学生“房户一致”。学生在父母户籍上;学生随父母双方在片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学生在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上。
第二顺序:非本市户籍学生“两证一致”。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证且在片区内购买住房或在片区内租房满一年。
第三顺序:享受优待政策学生。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安排享受优待政策学生入学。
第二批次:根据学位情况,依次安排以下学生入学。
第一顺序:本市户籍学生,“房户不一致”等情况的。
第二顺序:非本市户籍学生,“两证一致”但租住时间不足一年的。
第三批次:根据学位情况,依次安排以下学生入学。
第一顺序:本市户籍学生,“有户无房”“集体户”“挂靠户”的。
第二顺序:非本市户籍学生,“两证不一致”的,以房屋租赁证签发时间先后顺序入学。
第三顺序:非本市户籍学生,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等情况的。
第四顺序:各批次、各类别学生招生完毕后,可根据学位空额情况调配入学的其他学生。
五、优待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子女,按就近就便原则,优先安排入学。
1.符合《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政联[2012]84号)相关内容的军人子女。
2.符合《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甘应急人事[2019]41号)相关内容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3.符合《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甘教发〔2018〕43号)相关内容的公安民警子女。
4.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商引资人员子女。
六、咨询电话
嘉峪关市和诚路小学
2020年6月30日
嘉峪关市建设路小学
招生对象
年满 6 周岁(2014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并在我校招生区域居住或长期租住的正常适龄儿童均可注册入学。
招生时间
网络登记时间:
2020年7月10日??7月30日
现场确认时间:
2020年8月1日??8月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4个班,220人。
招生区域
兰新东路以南,胜利南路以东,朝阳路以西的雍和街区、政和街区、佳源小区、兰新街区、建设街区、同乐街北区、永新街区及学校周边区域。
招生地点
网络登记地址:http://60.165.120.18:8088/ (具体见平台操作手册)
现场确认地点:建设路小学后楼一楼教导处J108室
招生流程
招生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调配入学”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登记
根据招生片区,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由其监护人在“ 嘉峪关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名系统” (PC端登录http://60.165.120.18:8088)上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网上登记。
因各种原因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以持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现场确认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片区所属的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由学校及时录入“新生报名系统”,接受社会监督。
(二)现场确认
1.由监护 人持相关材料到片区学校进行入学资料审核,确定生源类别和排序,认定入学资格。
2.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市户籍人口子女
须提交“一本两证”,即户口本、住房凭证、幼儿预防接种证。
监护人报名时所持本人住房凭证和学生户口本地址应当一致(即“房户一致”),不一致的以住房凭证地址为准,无房户须提供由市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市无房证明材料。
② 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
须提交“一本三证”,即原籍户口本、家长居住证、住房凭证、幼儿接种证。
凡凭房屋租赁证入学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须提供父母双方本市无房证明。监护人报名时所持居住证的地址与住房凭证地址应当相同(即“两证一致”),不一致的以居住证地址为准。房屋租赁证、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居住时间满一年(含),以办证时间为准。
(三)招生顺序
学校依据以下顺序依次招生:
第一批次:安排完全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市户籍学生、非本市户籍学生以及享受优待政策的学生入学。
第一顺序:本市户籍学生“房户一致”。学生随父母在同一户籍上;学生随父母在片区内直系亲属户籍上;学生在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上。
第二顺序:非本市户籍学生“两证一致”。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证且在片区内购买住房或在片区内租房满一年。
第三顺序:享受优待政策学生。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安排享受优待政策学生入学。
第二批次:根据学位情况,依次安排以下学生入学。
第一顺序:本市户籍学生,“房户不一致”等情况的。
第二顺序:非本市户籍学生,“两证一致”但租住时间不足一年的。
第三批次:根据学位情况,依次安排以下学生入学。
第一顺序:本市户籍学生,“有户无房”、“集体户”、“挂靠户”的。
第二顺序:非本市户籍学生,“两证不一致”的,以居住凭证签发时间先后顺序入学。
第三顺序:非本市户籍学生,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等情况的。
第四顺序:各批次、各类别学生招生完毕后,可根据学位空额情况调配入学的其他学生。
(四)招生入学
完成现场审核后,学校按批次顺序对各类学生开展招生确认工作,学校在报名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进行结果公示,家长可在“嘉峪关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名系统”登录查询,公示结束后3日内学生登录“嘉峪关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名系统”打印录取通知书。
(五)优待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子女,按就近就便原则,优先安排入学。
1.符合《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政联〔2012〕84号)相关内容的军人子女。
2.符合《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甘应急人事〔2019〕41号)相关内容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3.符合《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甘教发〔2018〕43号)相关内容的公安民警子女。
4.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招商引资人员子女。
(六)特殊教育
适龄轻度残疾少年儿童经教育局备案,可随班就读。
相关说明
1.请各家长提前将证件中有父母及儿童姓名的页面复印,以节省时间。
2.本办法中直系亲属指学生本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3.我市三镇户籍的适龄学生随父母到市区务工且在市内有固定住所的,按居住片区在相应学校登记。
4.正在办理购房手续或因房产证不动产证抵押贷款等原因,不能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者,须提供购房合同和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5.本市户籍人口住房凭证,指由市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房证明等。非本市户籍人口住房凭证,指由市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不动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房证明等。
6.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户籍和住所分离的适龄学生,可凭相关手续到原住址片区或临时住所片区内学校入学。
7.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保证网上登记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且一个住房地址只允许一户子女入学,现场确认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与网上登记信息一致,如弄虚作假,将取消片区学校的报名资格。
8.建档立卡家庭提供建档立卡证明、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明、残疾人子女提供残疾证、军人子女提供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特殊儿童(肢残、智残、听残等)报名时家长要主动告知报名教师做好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