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小学开学时间,23日报到教育局将暗访乱收费
昨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教育局了解到,2月23日全市中小学报到,2月24日正式上课,开学前后西安市教育局将前往各区县暗访抽查教育收费等情况。
23日开学报到第一个周六正常上课
据了解,今年春季开学中小学报到时间为2月23日,2月24日(星期三)正式上课,2月27日(星期六)上课,当日执行星期二的课表,2月28日(星期日)正常休息。
西安市教育局督查组将于开学前后进行暗访抽查,将组成14个督查组赴区县进行暗访抽查,每区县至少抽查5所学校。主要检查区县和学校开学(开园)、师生报到、教育收费、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各区县实施“大学区”工作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等情况,同时检查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情况。
幼儿园: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暂不变
据了解,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西安市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实施范围为全市所有公办和取得资质的民办幼儿园。
全市幼儿园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项,分别为保教费和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为伙食费(含餐点)1项,代收费为体检费和保险费2项。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在新标准出台前,暂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由区县教育局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伙食费(含餐点)由幼儿园报所在区县物价局批准。
幼儿园按照国家规定对入园和在园幼儿进行体检的,体检费按最高不超过《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定标准收取;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不得收费。
幼儿园对入园儿童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伙食费按月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与保教费一并统一收取,严禁为收取费用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代收费据实收取,不得加收任何费用。不得收取书本费等其他费用。
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免收杂费书费住宿费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学生全部免收杂费,免收国家教科书目录内教科书费,取消寄宿生住宿费,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
伙食费:实行毛利率控制,毛利率控制标准按照保本原则控制在17%以内。
代收费:仅有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费一项,按每人每次40元标准收取。
义务教育阶段:城市服务性收费有两项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含暂未被地方政府接收的企事业单位附属学校)全部免除学生学杂费。服务性收费为两项,分别为伙食费和住宿费。
伙食费:实行毛利率控制。毛利率控制标准按照保本原则制定,具体是: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为20%,灞桥区、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为18%,各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在校就餐。
住宿费: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带暖气及独立卫生间的学生公寓,不高于350元/生?学期,带暖气的学生公寓不高于300元/生?学期,普通学生公寓不高于250元/生学期;灞桥区、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符合上述条件的分别不高于300元/生?学期、250元/生?学期和200元/生学期。
代收费为两项,分别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费和课本费。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费按每人每次40元标准收取;课本费按政府采购中标零售价格据实核收。
高中:严禁以借读生、自费生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全市从秋季学期开始,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和收取择校费。严禁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学费:省级标准化高中每生每学期800元,城市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350元,农村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200元。职业高中文科生每学期700元、理科生每学期900元。不得跨学期收取学费。
住宿费:城市学校每人每月20元,农村学校每人每月10元,公寓制管理的学校按市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
课本费:按照核定后的单本零售价格收取。
学生健康体检费:高一年级新生每生每学年25元,其他年级学生每生每学年20元。
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每生每次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