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潜入郑州小学校园 孩子们吞云吐雾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郑州一所学校周围的小卖部出售像雪茄一样的电子烟

几天前,郑州两名小学生的妈妈去郑州市博颂路上的一所小学参加活动时,意外发现在教学楼楼道拐角处,有男生在吸外形酷似香烟的东西,吐着烟圈儿,稚气未脱的脸上透着得意。他们吸的是从校门外文具店买来的电子烟,15元一支,有水蜜桃、巧克力、牛奶等多种口味,吸一口,会有“火光”,还能“吞云吐雾”。吸这东西会不会对身体有害?

【探访】电子烟校外有售不少小学生成买家

大河报记者前往郑州市金水区、管城区、二七区、惠济区等多所小学门口走访,发现有商家大大方方挂出来卖,有商家小心翼翼放到隐蔽处卖,“看人下菜碟”;也有店家表示这种东西“不好”,自己不卖。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博颂路上王女士曾试探过的那家文具店,问是否有电子烟。“没有。”店员抬头打量后说,“前天来还有卖的,这么快没了?”对方回答:“卖完了,不再卖了。”

在南学街附近一所小学校门外,一家小商店内各类零食琳琅满目,店老板正在摆放刚拆封的辣条。

“有电子烟吗?”“有。”老板从收钱的盒子旁一堆零食底下,拿出一支电子烟,外包装是圆筒形外壳,上有“一次性电子水烟”、“500口电子水烟”的英文字样,没有中文标识,也未见生产日期、生产地址等信息。打开外包装,里面的电子烟外形酷似香烟,长约10厘米。“这东西卖得可好,好多小学生吸着玩儿,我卖十五,其他店最低二十。”店老板热情推销说。

距离这家店不远处,另一家文具店内的墙壁上,也悬挂着六七根五颜六色的电子烟。女老板介绍说,电子烟有很多口味,有牛奶的,有桃子的,有芒果的,还有巧克力口味的,虽说每支15元的价格对小学生来说不算低,但平时仍有很多小学生来买。

中午放学后,在德化街附近一小学校门外,很多学生围在小商店内买东西,在问到有没有电子烟时,店老板说,“电子烟不好,我们这儿不卖”。

“我们不卖,隔壁有。”在丰乐路上一所学校大门外,听说记者打听电子烟,一位店老板指向隔壁商店。记者进到隔壁一家小店,发现几根电子烟就挂在墙上……

昨天傍晚,在记者走访时被告知不再卖电子烟的那家文具店内,两名小学生结伴买走了一支芒果味儿的电子烟。

一名小学生说,店里的阿姨把电子烟放在装圆珠笔的袋子里,看没有大人跟着,才拿出来卖给他们。

【声音】电子烟对孩子心理和生理都有危害

“即便不是传统香烟,孩子们吸这样的电子烟,是不是对身体也不好?”采访中,不少家长担忧。

有家长表示,他们查阅资料发现,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它是通过雾化等手段,将尼古丁等变成蒸气后让用户吸食。网上,有电子烟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可能比传统烟还要高的说法。目前来看,不同厂家生产的电子烟中的化学成分含量不能确定,如果是“三无”产品,更不得而知。家长们担心,未成年人好奇心强,容易模仿,如果周围有人吸电子烟,会不会诱导更多学生跟从?从长远来说,日后更容易染上吸烟的不良习惯?

对此,河南省人民医院呼吸内科主任医师、河南省呼吸医师协会会长马希涛明确表示,对孩子来说,吸电子烟无论从心理还是生理方面,都有危害。

“从心理方面来看,孩子如果吸吸电子烟装装样子,说明他潜移默化中已经接受了吸烟的观念,小时候有家长控制孩子不会吸真烟,但等他成年后有钱有自由时,就会吸真烟。”马希涛说,电子烟里一般有小型的雾化发生器,“吐”出来的虽不是烟草,但看着非常像烟雾,从对孩子的生理影响方面来看,电子烟里虽然没有焦油,但其毕竟也是含有有害颗粒物的,有些还带有类似尼古丁的成分,有些成分还不清楚,由于这些颗粒物微细程度非常高,吸了之后可以进到肺部,“对孩子的身体肯定没好处。”

【现状】电子烟谁来监管?目前尚属空白

2006年,我国签署加入由世界卫生组织批准发布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其中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物。

小学校门外的店家卖电子烟、小学生成主流买家,这种问题,谁能出面管管?

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学校严禁香烟进入校园,包括与香烟有关的广告、玩具等,但教育部门只负责孩子在校园内的安全,对校园外小商店的这些行为“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和家长一道,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引导。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电子烟既不属于食品,也不属于药品,也不在他们的监管范围之内。

工商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商店售卖的电子烟属于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或者小商店没有营业执照等证照,如果接到举报,他们可以前去查处,但是,如果商店证照齐全,或者售卖的电子烟不是“三无”产品,他们也无能为力。

据了解,在我国,目前对电子烟的监管尚属空白,作为一种新兴的电子产品,电子烟既不属于药品,也非保健品、医疗器械,更不是烟草,因而大多数电子烟处于“三无”状态,即无产品标准、无质量监管、无安全评价。

在国际上,各国政府对电子烟的态度和政策也存在很大差异,没有统一的标准。有的国家认为其是一种消费品,有的国家则认为是药物,还有些国家认为是烟草产品。因而,对电子烟的政策也各不相同,有的国家支持,有的国家禁止,有的国家则进行适当的管制,还有的国家至今未表态。

【借鉴】多国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

法国于2013年6月底通过了一项有关电子烟的法案,法案规定:禁止向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制品,违者将被处以重罚。

德国联邦政府于今年11月4日发布新闻公报说,联邦内阁已完成立法草案,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和电子水烟笔,以保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因为电子烟和电子水烟笔是一类模仿普通卷烟的电子产品,可将含有或不含有尼古丁的烟液雾化,供人们吸入。

世界卫生组织曾发布一份《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报告》,其中显示,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即电子烟)同样会产生有毒物质并危害健康,而电子烟的普及,渐渐成为许多青少年接触尼古丁、形成尼古丁依赖的入门产品。世卫组织呼吁,各国政府应该采取措施,禁止售卖电子烟给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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