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中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关于做好十堰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风教育分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特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
为切实做好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简称“中考”,下同)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全市中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于3月20日前完成。
自起,城区(含武当山特区)初中毕业生中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所在地学籍主管部门(即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市、区)教育局按属地负责辖区内初中学校毕业生中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具体时间自行安排。请各初中学校做好资格审核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报名资格审核对象
全市各初中学校初三年级在籍高考志愿助手。
三、相关要求
1.各初中学校要广泛动员,认真组织中考报考工作。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在籍高考志愿助手参加中考、让其提前毕业离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不参加中考上中职学校。各教育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初中毕业证书发放,凡未参加中考的学生不予发放毕业证。市教育局将以中考“参考率”作为考核初中阶段巩固率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初中学校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2.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严把考生资格审核关。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不得接收无学籍和参加过往届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学生,杜绝一生多学籍等现象。毕业年级需要办理转学、休学等正常学籍异动手续的学生,由学校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于3月13日前到学籍主管部门办结相关手续。
3.各学校在资格审核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报名库(光盘):按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信息标准要求,上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库。
(2)纸质报名册:纸质考生报名册必须用A4纸竖打,每页35人,格式见附件一。
4.校对信息。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号、身份证号码、电子照片是考生报名的重要信息。各学校一定要做好信息校对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5.中考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局于3月31日前,将本地初中毕业生中考报考率统计表(附件二),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传真号码:8489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