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学籍管理新规,小升初跨区就读21日要登记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记者今天从南京市教育局获悉,根据南京市学籍管理规定,小学时跨区就读的2017年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须携带毕业学校提供的《南京市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登记通知单》,备齐相关材料(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户口簿、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和一张一寸照片),于4月21日、22日(周五、周六)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登记,逾期不再办理,学生毕业考试仍在原就读小学进行。登记对象包括具有南京市户籍,而未在户籍及产权所在区县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017年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区办理登记手续地点一览表:
玄武区如意里20号,区教育局
秦淮区三条巷92号-1,秦淮区教师发展中心
建邺区水西门大街76号,区招考办
鼓楼区北四卫头38号,鼓楼区教
师发展中心(虹桥加油站对面巷内)
雨花台区紫荆花路66号,雨花台中学高中部
栖霞区吉祥庵和燕路435号,区招生办一楼
化学工业园区太子山路8号,社会事业局333办公室
六合区延安北路25号,六合区招生办公室(实验高中北50米)
浦口区江浦街道五里村行知基地内,区教育局
江宁区江宁区东新北路16号(东山小学旁)
溧水区中山西路12号,区教育局普教科(八楼)
高淳区户籍所在地中心小学或镇兴路229号,高淳区教育局五楼基础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