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小学初中招生报名时间工作16问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16问

一、新生报名登记是什么时间?

答: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时间为6月10日至11日,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时间为6月11日至12日。

报名截止后,如有特殊情况未报名的适龄少年儿童,由招生学校安排补报名,并对外公布补报名时间。

二、儿童入小学的年龄有何要求?

答:儿童入小学年龄应满6周岁(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三、新生报名入学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适龄少年儿童应在户籍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报名条件为: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致。

四、新生入学报名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答:新生入学报名时应持有全家正式常住户口簿、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施教区学校报名登记,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还须携带《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

五、今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如何划分?

答:(一)小学

1.区实验小学施教区:沿固城湖南路-宝塔路-石臼湖北路-镇兴路-大桥路-官溪路-湖滨大道-固城湖南路所形成的区域。

2.淳溪中心小学施教区:沿石臼湖北路-镇兴路-大桥路-官溪河-芜太路-石臼湖北路所形成的区域(含花奔、太安及芜太路以北附近村庄)。

3.区宝塔小学(区实验小学分校)施教区:沿固城湖南路-宝塔路-石臼湖北路-芜太路-石固河-湖滨大道-固城湖南路所形成的区域(含芜太路以北附近村庄)。

(二)初中

1.南京市第一中学高淳校区(原区二中)施教区:沿固城湖南路-固城湖北路-镇兴路-大桥路-官溪路-湖滨大道-固城湖南路所形成的区域,及南塘小学、河城小学和古柏中心小学施教区范围。

2.区三中施教区:沿固城湖南路-固城湖北路-镇兴路-大桥路-官溪河-芜太路-石固河-湖滨大道-固城湖南路所形成的区域(含花奔、太安及芜太路以北附近村庄),及薛城小学和长乐小学施教区范围。

3.区一中在南京市第一中学高淳校区(原区二中)、区三中的招生范围内招生。

六、公办学校学位派定与民办学校选择有哪些规定?

答:公办学校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全区所有适龄少年儿童都有学位。

民办小学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民办初中严格核定招生计划,采取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形式,比例为2:8。各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由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如果适龄少年儿童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学位且被录取,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校学位。进入民办学校就读后,民办学校有承担其接受完三年义务教育责任,学生如有特殊情况或充足理由需要到公办学校就读,则视为二次择校,并由学生就读的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协商解决。

七、农村家庭在城区购买住房(房屋所有权证),但家庭户籍仍在农村,其子女能在城区正常入学吗?

答:《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少年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视为正常入学。

所以,农村家庭已在城区购买住房(房屋所有权证),但家庭户籍仍在农村,其子女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入学,不能到城区学校入学。

八、家长有两套以上住房(都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怎样确定孩子在哪里报名上学?

答:凡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应以父母与孩子三人户口在一起、且实际居住在有户口、有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孩子父母)的那套住房为准,凭该套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户口簿到所在施教区的学校报名。

九、持老人房屋所有权证能否报名?

答:持老人(孩子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下同)的房产证报名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孩子的父母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确实都没有自己的住房;二是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三是父母、孩子与老人实际常住在一起。

如果父母有住房,即使孩子出生后户口在老人处或一家三口在老人处从未迁移过,也应回到孩子父母住房所在的施教区学校入学。

十、父母有自己住房,能否将户口迁入老人、亲戚或其他人家?

答:不可以。孩子应跟父母的户口在一起,居住在父母自己的产权房内。报名要持孩子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户口本。

十一、适龄少年儿童随老人常住的,可以在老人住房的施教区学校正常入学吗?

答:适龄少年儿童随老人常住的,前提是孩子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要有相关证明或材料,方可按正常入学办理。

十二、拆迁户家庭子女如何入学?

答:1.拆迁户家庭未安置到位或未重新购房的,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在家庭户籍所在施教区学校入学;

2.拆迁户家庭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学校入学;重新购房但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在购房地所属施教区学校入学。

十三、中考时获得指标生报名资格需要哪些条件?

答:我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高淳高级中学招收指标生的办法。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初中毕业生,方可在提前批次内填报指标生志愿。

1.在本区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在学籍所在初中校实际就读满三年;

3.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其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第均为合格等第,“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分别为B级等第及以上;

4.生物和地理考查成绩均为合格等第。

市属普通高中校分配到我区的指标在全区统一使用。

十四、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照顾对象包括哪些人?

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义务教育招生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高淳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人员的子女等。

十五、今年我区热点公办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有何要求?

答:今年我区实施热点公办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招生的学校为区实验小学和南京市第一中学高淳分校(原区二中)。

(一)区实验小学

报名对象:

1.家庭户籍在农村,家庭住房(有房屋所有权证且实际居住)在区实验小学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2.符合淳溪中心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儿童,可自愿报名参加区实验小学空余学额电脑派位招生。

报名办法:

1.家庭户籍在农村,家庭住房在区实验小学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在区实验小学报名登记;

2.符合淳溪中心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在淳溪中心小学报名登记。

(二)南京市第一中学高淳分校(原区二中)

报名对象:全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报名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户籍所在镇中心小学报名登记。

具体电脑派位计划数,在《高淳区热点公办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实施办法》出台后向社会公布。

十六、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如何在我区上学?

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就读,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暂住地已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方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就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4.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5.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籍材料(小学一年级新生无需提供)。

随迁到8个镇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到暂住证或居住证所在镇施教区学校领取申请表并登记,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区教育局。

随迁到城区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到暂住证或居住证所在施教区学校领取申请表并登记,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分布、接收能力和施教区范围内入学人数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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