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关于高考改革相关话题热点提案解读
2017年全国两会关于高考改革相关话题热点提案解读
【2020年起本科院校招生录取实行“3+3”模式】
2020年起,高考不分文理科,高考成绩由统考成绩(语数外各150分)和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各100分)构成,即“3+3”,高考总分满分值750分。
高等院校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专业(类)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但最多不超过3门,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满足选考科目其中任何一门,即符合报考条件。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等院校,考生在报考该校时无科目限制。
除了基础的语数外三门课,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强项,20种组合。
【2017年起英语“一年两考”2021年起增加口语】
从2017年起,英语听力分值30分,采用计算机化考试,与统考笔试分离,听力一年两次考试,取听力最高成绩与笔试成绩一同组成英语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从2021年起,英语增加口语考试,口语加听力考试共计50分,英语科目总分值不变。
专家表示,按照新方案规定,英语全科实行“一年两考”,这就给了学生两次机会参加考试,凸显了考试的公平性,使学生更能考出自己的真实水平。
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里,社会上一度流传着英语将在未来高招录取中降低权重的说法。其实,从《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到此次的“北京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都明确了英语学科在基础教育阶段的重要地位。这就意味着北京新高考方案突出了英语学科的教学和考试要回归英语的工具性作用的方向。
【2017年起本科三批合并入本科二批】
根据“北京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从2017年起,将本科二批与本科三批合并为本科二批。待时机成熟,将本科一批与本科二批合并为本科普通批。
【2017年起13科目纳入学业水平考试】
2017年起,新高一开始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共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艺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3门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仅设合格性考试,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科目考试成绩作为相应科目合格性认定的依据。也就是说,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不参加语、数、外三门课的学业水平考试。
体育与健康、艺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4门科目仅设合格性考试,各区县根据课程标准、教学要求和学生平时表现,综合测评并确定其合格性成绩。市教委将通过专项督导和社会监督,依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平台,动态监控教学过程和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该方案也给部分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一定的自主权,根据该方案,这些学校可申请自主进行全部或部分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
根据“北京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本市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而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含中专、中职和职高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成绩合格者可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历资格认定。
【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校录取参考】
综合素质评价记录了学生各方面发展状况,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成就、身心健康、审美素养、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个性发展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整体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
综合素质评价在具体操作中,将进一步完善以电子平台为载体的学生综合素质电子档案,在学生成长过程中,观察、收集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主要表现的相关事实材料,注重学生志愿服务的记录,高级中等学校以描述性语言方式对学生的突出表现进行评价,注重写实性,以电子平台为载体及时记录和储存评价信息,每学期结束时及时进行材料的遴选、公示、审核、监督。学生毕业时,提取经过审核、公示的相关资料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为高等学校选拔学生提供参考。
根据该方案,从2020年起,在市属高校探索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在市属高校中设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统一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多维度综合评价招生方式。招生学校应提前公布具体使用办法,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
【未来本一本二或合并】
从起,北京高考本科志愿和单考单招志愿填报时间已从考前填报调整为考后知分填报,并将本科一、二、三批次志愿设置从平行志愿组方式调整为大平行方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新的改革方案指出,从2017年起,将本科二批与本科三批合并为本科二批。待条件成熟,将本科一批与本科二批合并为本科普通批。
此外,新的改革方案指出,未来将继续推行北京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单独设置志愿的做法,并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本科一批录取开始前进行。相关高校要公开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确保公平公正。
【高考加分进行严格限制招生计划更为公平】
“北京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求,2015、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投档,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校招生录取。从2017年起,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中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校招生录取。据了解,从起,北京市已经取消了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加分项目。
在本科招生计划分配方式上,新的方案也凸显公平导向。从起,本市已在所有市属本科一批院校设立农村专项招生计划,面向在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区就读的农村户口考生招生。同时在北京高校开展“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市属高校与在京中央高校、海外境外知名高校联合培养学生(即“双培”和“外培”计划),招生计划向远郊区县倾斜。
北京市教委负责人介绍,今后农村专项招生计划和“双培”和“外培”计划将继续深入推进。“双培”和“外培”未完成的和新增加的招生计划将直接投放到“双培”、“外培”享受比例较低的高中校。
而在高校的招生选拔机制方面,“北京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提出,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委员会的作用。高校还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同时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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