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对党内新出台的《准则》《条例》的学习掌握不足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对党内新出台的《准则》《条例》的学习掌握不足

全面依法治国,既要求党依据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依规治党必须有坚强的制度作保证,首先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

修订巡视工作条例,就是从制度层面上对党章有关规定进行细化,把巡视制度“笼子”扎紧、扎牢、扎密,进一步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有效发挥规范引导、控制约束、警戒告诫、惩罚威慑作用,使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为此,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回归党章要求,唤醒党章意识

新形势下党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最突出的就是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

修订后的巡视工作条例从当前形势任务出发,强调“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可以预见,今后的巡视工作将回归党章这个“原教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进一步找准职责定位,坚持聚焦聚焦再聚焦,紧紧围绕中心任务,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向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从严治党要管全党、靠全党、治全党,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党员领导干部守不住党章党规党纪的底线,就不可能经受住长期执政的考验。

巡视工作条例紧扣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持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着力发现各类问题,紧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的问题,将形成更大震慑。

在新条例指导下的巡视工作,也必将进一步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最终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战略目标。

对党内新出台的《准则》《条例》的学习掌握不足

一、对两个《条例》的理解和认识

两个《条例》的实施,是我党理论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坚持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体现了党内民主,加强了党内监督,保障了党的权利和先进性。两个《条例》作为党内加强纪律建设的配套措施,内容上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又各有特点、各有侧重。党内监督条例侧重于事前监督,监督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条例侧重于事后的处理,适用范围主要是违犯党纪,应该受到纪律追究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这是一个不同的地方。还有一个不同的就是两个条例的依据和发源有所不同。党内监督条例总章规定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的党章制定本条例,依据是按照党章。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按照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际来制定的。

1、对《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十六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员的自觉性和组织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这个条例的出台,是我们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新的进展的情况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效率的历史性和必然性的产物。从党的历史看,特别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三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下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2、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落实“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针对社会反应必须严惩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包养情妇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学习两个《条例》的一些体会

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使我深刻的体会到,两个《条例》是我们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结性,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正直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作为一名机关党务工作者,通过学习和讨论,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在抓好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的学习、贯彻的同时,注重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在监督别人的同时更要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对党内新出台的《准则》《条例》的学习掌握不足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与1980年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既相互联系、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系统总结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果,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准则》明确了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方向、目标、原则、任务、举措,从12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为我们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让这个熔炉“热”起来提供了基本遵循。

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的问题依然存在,我们要夺取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胜利,就必须用好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根据时代发展和管党治党的新要求制定《准则》,是完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需要、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解决党内存在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需要,是我们党的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贯彻落实《准则》,让党内政治生活的熔炉“热”起来,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按照六中全会提出的“四个着力”要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一篇大文章,既要谋篇布局,又要抓细抓实。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首要任务,坚定“四个自信”,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把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立起来;要抓好纪律严明这个重要内容,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坚决维护*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要按照坚持根本宗旨、保持血肉联系的根本要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要用好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这个组织保证,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使党内政治生活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使之成为煅炼党性、提高觉悟、强身治病的熔炉;要着眼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子帅以正,孰敢不正?”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既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又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才能作出表率、树立标杆,为开展好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上率下行、层层传导的强大动力。

磨砺锐锋芒,百炼始成钢。让我们行动起来,在贯彻落实《准则》的实践中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伟大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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