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反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
2017年反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
一、领导重视,强化学习,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州侨联侨办党组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高度重视,对全办干部开展经常性学习教育,学习了云南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办法、*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和《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52个不准等文件,通过不断学习,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并要求全办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二、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监管,规范行为
州侨联侨办始终坚持以制度用好权、管好人、花好钱、办好事,以制度明确责任,以制度推进工作,以制度固化作风建设成果。一是注重加强财务监管,认真执行财务制度。从资金来源上堵塞漏洞,认真把好开支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落实财经法规、财经纪律,不私设小金库,控制一般性开支,接待工作厉行节约,按规定人数陪同;对省侨办下拨的专项资金,严格按规定用途和相关要求管理使用,对分配到县市的,加强资金使用跟踪问效,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二是组织各科室对贯彻落实作风建设及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做好拒收和上交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等钱物的登记;严肃查处违反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的问题。三是公务用车问题,始终坚持公车不私用,实行定点停放,加油卡固定,公车钥匙统一交秘书科保管。四是实行阳光党务政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重点围绕“三重一大”、财务预决算、党费收到等进行公开。
三、认真落实规定,切实转变“四风”
(一)针对“文山”问题:一是严格按程序审签发出的公文。二是减少发文数量。坚持确有必要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和州侨联侨办工作实际行文,切实减少重复发文和不必要发文。凡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事项一律不再发文,已全文公开发表的文件不另行发文,能通过口头、电话、信函、电传等形式解决问题的不予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根据文件内容和需要确定文件发送范围、印制份数,不随意扩大发文范围和增加文件印制份数。三是提高发文质量。拟发的各类文件,认真做到内容简洁、主题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炼,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四是规范简报种类。按照“少而精”的原则,单位只保留1种简报,即侨务信息。
(二)针对“会海”问题:一是减少会议数量。按照务实高效的原则,加强会议统筹协调,能不开则不开,能精简则精简,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全州残联系统性会议和重大活动,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可以合并召开的会议一律不单独召开;能通过文件、电话或传真等形式解决的事项,不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上半年未召开全州系统内会议;二是从严控制会议时间和规模。坚持少开会、开短会、开协调会、开解决问题的会。各类必须召开的会议,尽量压缩时间,控制规模,减少人员。本系统全州性会议,每年不超过一次,会期不超过1天。单项业务工作会议一般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参加。三是提高会议活动质量。领导带头改进文风,转变会风,力求“短、实、新”,反对“假、长、空”。一般性工作会议只安排一名领导讲话,不超过20分钟,大会发言不超过10分钟。
四、建章立制强化执行,从源头上杜绝四风
一是建章立制。根据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相关要求,紧密结合州残联实际,认真梳理制度建设情况,加强对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增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执行力。梳理出需要“废、改、立”的制度规定共13项。其中:予以废止1项,修订完善的4项,需要新建的8项。已逐步建立健全便于遵循、便于操作、便于落实的制度体系。
二是强化执行。制度贵在执行、难在执行、效在执行。认真对照检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强调以制度用好权、管好人、花好钱、干好事,以制度明确责任,以制度推进工作,以制度固化作风建设成果,确保各项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上运行,强化干部职工的底线思维,形成有利于党性修养、作风养成的制度环境。全办上下立足实际,坚决纠正“边走边看,边等边拖”等问题,坚决摒弃松散疲沓、反应迟缓、执行不力等不良习气。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通过自查自纠工作,我办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制度体系需不断完善;二是监督检查工作需加强。
今后,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委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落实“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的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扎实做好为侨服务工作。
2017年反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鲁甸县纪委关于印发《鲁甸县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纪通【20PC】26号)的要求,鲁甸工业园区管委会对照相关内容,现将工业园区管委会的自查自纠报告如下:
一、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
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活动以来,鲁甸工业园区管委会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全体职工干部开展纪律作风教育、行业作风纪律教育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系列活动,着力加强园区党员干部队伍的建设,严格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和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预警在前,警钟常敲,防患于未然,园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没有发现违法违纪和违规的情况,没有接触到群众的投诉和不良反映。
(一)工业园区管委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工业园区管委会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坚持和完善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科室各负其责、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的作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实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党委书记对工业园区管委会作风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作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各科室、派驻机构负责人对本科室、派驻机构的作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二)建立和完善思想教育机制,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加强廉政勤政教育。园区管委会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把反腐倡廉作为本单位学习、宣传的重要内容,及时宣传中央关于反腐败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成果,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有关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法纪条规,养成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秉公办事的品德,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二是扎实开展好“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自觉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两学一做”要求,对照对“好干部”的20字要求,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两学一做”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作为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对身上存在的顽疾进行大排查、大扫除,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使党员干部的党性、品格、境界和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肃起来,使党的作风全面纯洁起来。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学习警示材料、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加强有关党纪、政纪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上述活动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中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时切实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严于律己,从小节小事抓好自身预防工作,保持清醒头脑,自觉绷紧廉洁自律这根高压线,做到时时处处从严要求自己,防患于未然。
(四)建立和完善制度,重视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问题
一是按照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制定了园区管委会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对重大决策、干部任免以及其它应由集体讨论的重大事项,均应集体讨论决定。
二是根据园区管委会的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单位内部制度及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强化了对“三公”支出的管理努力规范部门资金管控工作。对领导班子我们还按相关要求开展了领导干部定期向县委、县纪委述职述廉制度,个人事项申报、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并将《廉政准则》中8个禁止,52个不准作为领导班子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教育。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三是实行政务公开,园区管委会已分批将能对外公布的信息及涉工业经济的政策文件上传到了园区门户网站上,让园区企业及时了解国家工业经济方面的政策法规文件,有针对性的查找生产、销售方面有用的信息,为帮助缓解各类企业困难,促进园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经常教育、经常检查工作做得不够,少数干部对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刻。
二是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落实得还不够好,还须进一步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防止走过场和一阵风现象,以确保工业园区反腐倡廉取得实效。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要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二要对照责任制的要求继续落实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措施。
三要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四要做好重点项目的管理,管好用好各类项目资金。
五要进一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增强“三公”支出的透明度。
总之,在接下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继续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杜绝工业园区管委会出现贪污腐败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