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发布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以下简称《规范》)日前发布。《规范》从人与自我、人与社会、人与国家、人与自然4个维度研究确定学生在学校、家庭和社会学习生活中所涉及的基本行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中小学生必备的、关键的行为要求。
《规范》共包括爱党爱国爱人民、勤奋学习、健康身心、勤俭自立、爱护环境、热心公益、文明上网等15条。一方面保留了热爱祖国、孝敬长辈、尊敬老师、关心同学、尊重他人等2004版《规范》中仍具时代价值、体现传统美德、应长期坚持的内容;另一方面,对保留内容赋予了新的时代意义,同时强化了遵纪守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环境保护、国际交往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新《规范》的内容针对当前中小学生行为表现的突出问题,强化正面倡导,大幅减少约束性要求。例如针对学生浪费现象,提出“节约资源,水龙头随手关紧,不用灯时随手熄灭,用餐不剩饭和菜”的具体要求;针对学生在公共场所存在的不文明行为,提出“观看演出或比赛时,遵守场馆要求。在图书馆阅览或博物馆参观时保持安静。”
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要将学生行为规范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研究制定《北京市中小学养成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提升中小学生国家意识、法治意识、道德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生态文明意识,引导每一名学生逐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