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交通运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如何制定?那么,以下是高考志愿助手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交通运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仅供参考。

交通运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1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治理大气重污染,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建立和完善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机制,促进空气重污染各项减排措施的落实,根据《晋城市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晋市政办〔xxx4〕83号)下达给我局“负责在重污染天气时增加公交车、公共自行车运力保障”目标要求,结合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领导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组下设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简称“应急办”)设在局科技科,苏文兼办公室主任,各有关科室和局属单位配合相关工作。

(二)、工作职责

1、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领导组职责

根据大气重污染事态发展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令,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统一指挥交通运输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发布有关信息;协调解决应急处置所需人员、车辆及相关工作。

2、应急响应领导组办公室职责

在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领导组领导下,负责协调、调度、督查、指导有关科室及各成员单位大气污染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传达市、市局应急响应领导组工作部署,收集汇总分析应急处置信息;向应急响应领导组及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制定应急措施,提出控制污染和防止污染持续的建议。

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局运输管理科

制定全市公交车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接收市局应急响应领导组办公室发布的预警及响应信息,并及时传达到相关单位;负责全市城市公交客运车辆的协调指导工作;监督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做好相关工作,按照上级指令及时启动公共交通运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职责

制定本公司公交车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在接到预警后,立即组织人员进入临战状态,充分做好车辆例检、站点秩序维护、车辆调配等工作,并安排专人在拥挤路段职守,指挥疏导过往车辆,确保营运车辆安全通过;做好营运车辆的日常技术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保证在重污染天气全勤运行;合理增加调度车辆,确保公交车运力保障;准确、及时、详细掌握天气污染状况,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3)市城市客运管理处职责

制定出租车、公共自行车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接收市局应急响应领导组办公室发布的预警及响应信息,并及时传达到相关单位;落实重污染天气出租车、公共自行车应急保障措施;按照上级指令,及时启动出租车、公共自行车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全市出租车、公共自行车企业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合理调度出租车运力,确保公共自行车系统正常运行。

(4)市行健公共自行车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职责

制定重污染天气公共自行车应急方案;在接到预警后,立即组织人员进入临战状态,充分做好公共自行车和站点的例检、维护、调配等工作;及时掌控公共自行车各站点的运营情况,保障各站点的满装率,确保公共自行车系统正常运行。

三、响应流程

(一)指令接收

1、应急响应领导组办公室在接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重污染天气预警指令后,及时向应急响应工作领导组报告。

2、遇节假日及夜间,局应急值班人员接收到预警指令后,向带班领导报告,并及时通知应急响应领导组办公室。

(二)指令下达

1、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领导组办公室在30分钟内将预警指令传达到成员单位。

2、遇节假日及夜间启动应急响应,由局应急值班人员在30分钟内将预警指令代传达到成员单位。

(三)启动响应

成员单位在接到预警指令后,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根据各自职责立即部署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四)信息反馈

成员单位在预警启动后,向局应急响应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经应急响应领导组办公室汇总,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五)应急解除

1、蓝色、黄色、橙色预警及响应的解除。局应急响应领导组办公室接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令后,通知各单位解除预警及响应。

2、红色预警及响应的解除。局应急响应领导组办公室在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预警及响应终止指令后,向应急响应领导组报告,并通知成员单位解除预警及响应。

(六)情况上报

成员单位在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6小时内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应急响应领导组办公室,应急响应领导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12小时内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七)总结评估

响应解除后,各单位对重污染天气各自的应对工作进行总结,对可能造成的后续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修订应对重污染天气各自专业应急方案的建议,形成应急总结评估报告。

四、应急响应分级措施

按照《晋城市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关于根据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对应的预警级别,分级采取相应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减缓污染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工作目标。当接到市政府发布预警信息时与响应同步启动,启动预警的同时,启动相应等级的响应,响应等级分为IV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等级。结合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针对不同级别重污染天气预警,拟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一)发布蓝色预警时,启动市级IV级应急响应应包含以下措施:

1、各单位通过交通运输行业网站、公交车和出租车电子屏、电台交通频率等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提醒公众做好防护。

2、掌握城市公交、班线客车的运营状况。

3、公交企业加强对运营线路客流量的动态观测,根据客流情况缩短发车间隔,提高运输效率。

4、公共自行车运营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方案,保证站点满桩率平均达到50%。

5、出租汽车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方案,适当控制车辆出行率。

(二)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应包含以下措施:

1、各单位通过交通运输行业网站、公交车和出租车电子屏、电台交通频率等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提醒公众做好防护。

2、掌握城市公交、班线客车的运营状况。

3、公交企业组织驾驶员和乘务员进行安全教育,重点强调在道路能见度下降的情况下,控制降低车速,在事故多发地段要提高警惕,预判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确保行车安全。加强运营线路客流量的动态观测,根据客流情况缩短发车间隔,长线可适当开行大站快车,提高运输效率。

4、公共自行车运营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方案,保证站点满桩率平均达到55%。

5、出租汽车企业加强对出车率的监控,控制黄标车和老旧车运行,适当减少车辆出行率。

(三)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应包含以下措施:

1、各单位通过交通运输行业网站、公交车和出租车电子屏、电台交通频率等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提醒公众做好防护。

2、公交企业加强对运营线路客流量的动态观测,启动恶劣天气行车速度控制标准,根据客流情况加密运营班次、频次、缩短发车间隔;长线开行大站快车,提高运输效率。

3、启动对主要汽车站、公交车站的巡查措施,加强运营单位的信息沟通,防止大客流聚集发生。

4、公共自行车运营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方案,保证站点满桩率平均达到60%。

5、出租汽车企业加强对出车率的监控,黄标车和老旧车禁止运行,减少车辆出行率。

(四)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应包含以下措施:

1、各单位通过交通运输行业网站、公交车和出租车电子屏、电台交通频率等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提醒公众做好防护。

2、公交车辆要调配车辆到客流大、覆盖主干道的线路,加密运营班次、频次、缩短发车间隔;长线开行大站快车,提高运输效率,确保运力保障。

3、启动加大对汽车站、公交车站的巡查措施,加强运营单位的信息沟通并及时调配车辆,防止大客流聚集发生。

4、公共自行车运营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方案,保证站点满桩率平均达到65%。

5、出租汽车企业加强对出车率的监控,严格控制出租车出行比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是一项关系群众身体健康、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市局应急响应领导组的领导下,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监管,结合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重点,抓好本单位、本行业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保持通信畅通,及时启动方案。应急响应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在接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时,及时落实应急方案和各项工作措施。

(三)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反馈信息。各单位在预警期间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向应急响应领导组办公室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对迟报、谎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制度保障,落实措施到位。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主要内容,各成员要单位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六、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他特殊情况,应急响应领导组办公室及时对本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交通运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2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市民身体健康,及时、高效、稳妥应对重污染天气,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公交运力保障、控制道路施工扬尘,维护我县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按照《肃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成立肃宁县交通运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以下简称“交通运输局工作组”),由局一把手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公路站、地道站、运管站、路政站、治超站、质监站等相关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本系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二)工作机构

交通运输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三楼办公室。办公室承担工作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定和措施,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汇总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并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三、应急响应

(一)响应流程

当接到县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时,局工作小组(办公室)应在半小时内通知各相关单位,要求相关单位启动应急响应。

通知流程:工作小组办公室接到预警后,迅速由值班人员电话(5032990)通知公路站、地道站、运管站、路政站、质监站等相关室站。

(二)响应措施

根据空气重污染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等级,启动相应的IV级、III级、II级、I级应急响应措施。

IV级响应措施

当局工作组发布蓝色预警时,各单位启动应急预案。

(1)交通执法人员根据职责,严查货运车辆货物“抛洒遗漏”,禁止货运车辆不遮不盖上路。

(2)公路站对国省干线、高速引线等重点路段实施洒水作业,作业频次每日两次,减少车辆通行产生扬尘(冰冻季节不得实施洒水除尘作业)。严禁道路两侧露天焚烧树叶、杂草。

(3)公路站、地道站加强场地管理,实施洒水作业,减少和避免扬尘作业。

(4)路政站、运管站加强对无加盖苫布、无采取加湿措施的运输砂石等粉尘物料的作业车辆的查处力度,减少和避免扬尘产生。

(5)配合城管局、交警队、各乡镇政府,封堵未硬化公路路口,防止车辆带泥上路。监督督促公路路口通往各国省干线、高速引线的农村路口硬化工作。

(6)运管站办公室接到重污染天气蓝色和黄色预警后,立即通知各营运单位,做好应急车辆和人员准备,并组织营运单位管理人员对所属线路和重点站点进行监控,密切关注客流变化。

III级响应措施

当局工作组发布黄色预警时,各单位启动应急预案。

(1)交通执法人员根据职责,严查货运车辆货物“抛洒遗漏”,禁止货运车辆不遮不盖上路。

(2)公路站对国省干线、高速引线等重点路段实施洒水作业,作业频次每日两次,减少车辆通行产生扬尘(冰冻季节不得实施洒水除尘作业)。严禁道路两侧露天焚烧树叶、杂草。

(3)公路站、地道战加强场地管理,实施洒水作业,减少和避免扬尘作业。

(4)路政站、运管站加强对无加盖苫布、无采取加湿措施的运输砂石等粉尘物料的作业车辆的查处力度,减少和避免扬尘产生。

(5)配合城管局、交警队、各乡镇政府,封堵未硬化公路路口,防止车辆带泥上路。监督督促公路路口通往各国省干线、高速引线的农村路口硬化工作。

(6)运管站办公室接到重污染天气蓝色和黄色预警后,立即通知各营运单位,做好应急车辆和人员准备,并组织营运单位管理人员对所属线路和重点站点进行监控,密切关注客流变化。

(7)公路站、地道站停止全县公路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

3、II级响应措施

当局工作组发布橙色预警时,各单位在落实四级、三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防控和治理力度。

(1)加强货运车辆扬尘治理,责令未采取撒漏、扬尘措施的货车采取补救措施。

(2)对超限超载车辆货物卸载时,实施喷水作业。

(3)重点公路路面洒水作业频次增至每日至少三次(冰冻季节不得实施洒水除尘作业)。

(4)各施工作业现场实施洒水作业,无法进行洒水的应立即停止施工。

(5)运管站办公室接到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社会车辆采取限行措施后,通知各营运单位所有管理人员第一时间赶赴营运现场,按照信息管理中心对运营车辆发布的调度指令,组织车辆和人员,加密线路营运趟次。城区内途径主干道的公交线路,在早、中、晚学生职工出行高峰时段确保发车间隔8分钟,途经次干道和支路的公交线路确保发车间隔10分钟,保证市民上下学、上下班乘客出行。

(6)公路站、地道站停止全县公路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

4、I级响应措施

当局工作组发布红色预警时,各单位根据红色预警发布的不同时段,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1)停止公路清扫养护作业。

(2)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引线全路段实施洒水作业,每日4次。(冰冻季节不得实施洒水除尘作业)。

(3)禁止所有未采取防尘措施的货运车辆通行。

(4)停止所有公路工程施工作业。

(5)运管站办公室接到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及社会车辆采取限行措施后,通知各营运单位所有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取消全部休假,做好所有车辆和人员上线运营准备,并密切关注各大站点人员客流变化。城区内所有线路最大限度加密趟次,缩短发车间隔。必要时可采取直通车、区间车、大站快车的方式疏散客流。

(6)所有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尘保护作业,未做好自身雾霾保护的,不得上路执法、作业。

(三)应急终止

当县工作组发布应急终止指令后,各单位自动停止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解除应急状态,恢复常态化工作。

四、总结评估

应急终止后,各单位及时总结应急响应执行工作情况,包括预警反映时间,派出执勤人员数,运用装备车辆数,检查货运车辆数,查处货运车辆数,实施洒水作业次数,停止施工工地数及存在问题等,并上报局工作组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在应急终止后次日17:00前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五、应急保障

(一)人力资源保障

各相关单位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组织机构,并建立应急保障机构。

(二)资金保障

各单位空气污染应急工作所需经费,由交通运输局财务专项列支。

(三)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单位应急工作负责人明确联系方式。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变动后,应及时告知局工作小组办公室。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参照本方案,制定完善本部门应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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