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布局调整不能侵犯受教育权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优质教育资源不足,富裕起来的农民纷纷瞄准所谓的名校,造成了城镇学校大班额、乡村学校,尤其是村小生源稀少的畸形现象。于是,撤并村小和部分乡村初中纳入了中小学布局调整的范畴。
然而,一些地方在实施过程中,完全抛开了国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大原则,撇开当地实际,盲目制定撤并方案,把一些不应该,甚至不能撤的学校也一举撤并,造成了农村偏远地区孩子上学难、上学贵、上学远、上学不安全等“撤并后遗症”,这样的中小学布局调整自然会遭到老百姓的质疑。
的确,各地应根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遵从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大原则来制定撤并规划,该保留的要保留,该恢复的还是要恢复。
首先,要以保障适龄儿童上学安全为前提。要深入实际,开展综合性的民意调查。那些实在招不齐生源的班级,可以撤掉,生源较少的高年级班级可以撤并到附近村小或中心校。低年级班级只要有学生,就应该保留。
其次,要以不损害老百姓利益为前提。在进行学校布局调整时,应充分考虑大多数百姓的利益,切忌盲目把一些远离中心校的村小撤并掉。否则,这些孩子到很远的学校去上学,中午不能回家吃饭,甚至要住到学校或租住到学校附近农家之中,无形中增加了老百姓的经济负担,不少贫困家庭的孩子会因此辍学。
最后,要以不出现大班额为前提。盲目撤并将造成原有校点闲置,而中心校、城镇学校生源陡增,形成大班额。大班额的出现,既苦学生,又苦老师。班额过大,课堂纪律难维持,将影响学生听课,影响自主、合作、探究性讨论活动的开展;人数过多,教室拥挤,学生上下课进出极不方便,不利于公物爱护和人身安全;班上学生过多,管理难度增大,教师讲课费力、费神,辅导学生和作业批改量增加,不利于因材施教和教育管理……教师和学生都将深受其苦。
现代教育是大众教育,应面向所有学生;现代教育是素质教育,应培养所有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现代教育是民生工程,应切实为老百姓服务。在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过程中,要明确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长远意识,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并通过举行听证会等多种有效途径,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师生、村民自治组织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保障群众充分参与并监督决策过程。要遵从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大原则,因地制宜的建设和发展中小学校,真正解决老百姓子女上学难、上学贵、上学远、上学不安全等实际问题,保障农村适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不受侵犯,促进教育的公平和农村学校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