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情况的报告
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工作完成情况
,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实施阳光招生,全面完成了教育部提出的目标要求,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一)抓落实靠每一个环节,保证各项招生政策和任务的落实。
一是完善各项招生制度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了区、县(市)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主体责任;完善了民办学校的招生办法,规范了招生面谈方式和内容;完善了特长生招生办法,严格控制特长生招生比例;建立了市、区、校三级会商协调机制,防控招生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二是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将学校信息、招生政策、招生办法、招生程序、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结果等信息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狠抓公示制度的落实,明确市、区、校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限,并逐级监督落实到位。
三是通过多种方式、渠道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让广大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了解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成就,降低了家长的择校愿望。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市和区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招生、分班等重要环节对每所学校都派驻监督员,热点学校还派驻专职纪检干部,进行现场监督指导,聘请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特别注重对可能发生的违规情况进行前期规范与引导,及时遏制违规苗头。招生工作结束后,市和区(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组成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专项检查组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进一步规范了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
(二)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全面完成招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严格执行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规定。全面实行公办小学就近划学区招生,公办初中与小学对口的招生办法,实现了就近入学要求。我市公办小学100%实现划学区入学,公办初中100%实现对口招生;公办小学共招收新生70393人,100%实现了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初中招收新生55717人,99.5%实现了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初中就近入学学生比例最低的学校学生就近入学比例为97.8%。
二是严格规范特长生招生。只有省级以上初中体育、艺术教育基点校可以在学校所在区招收特长生,其他学校一律不得跨学区招生,特长生招生数量严格控制在新生总数的5%以内。我市办学水平最高的南岗区在全市率先取消了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全市只有22所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共招收特长生273人,占全市公办初中招生总数的0.49%。
三是依法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实行“五禁止”,禁止提前招生,禁止通过文化课考试招生,禁止以奥数考试成绩或其他竞赛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禁止通过社会机构考试招生、禁止超计划招生。强化招生各个环节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实现了不通过文化课考试或变相考试招生的目标,民办学校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全市民办校招生11643人,为市民多样化教育需求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
四是严格执行均衡的分班办法。我市所有小学、初中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即先将学生均衡分班、先将班(科)任均衡分组,通过家长抽签方式确定班(科)任教师组合,一旦抽签确认,任何学生、教师不得调换。整个分班、抽签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并进行公示。
二、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基本思路
,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工作要求,继续巩固和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成果,结合我市实际,周密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落实每一项招生规定和要求,全力做好招生工作。
(一)暂不实施多校划片政策。教育部文件出台后,我们就“实行多校划片”征求各区教育部门意见,各区结合本区实际对这一政策实施的可行性进行深入探讨。经过反复论证,目前的基本意见是:基于我市实行单校划片就近入学政策已实行30年且成熟稳定并得到家长认可的实际,考虑到多校划片政策的敏感性和操作的复杂性,如果论证不充分,操作措施不当,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此,由于时间紧迫,拟暂不实施多校划片政策,保持政策的稳定性,继续实行小学就近入学,初中对口直升的政策。
(二)努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择校热的根本原因是办学水平的不均衡。为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问题,我们在不断完善招生工作的同时,努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是全面推进基本均衡区、县(市)建设。主城区要全面达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国家标准,2017年全市18个区县要力争全面通过国家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验收。二是全面推进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学区化办学改革。今年我市教育集团和教育联盟将达到60个以上,通过集团和联盟内学校的深度交流和体制创新,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三是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四是加强校长教师的交流和培训,重点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五是将继续积极推进和完善重点高中配额生招生政策,进一步引导学生按学区就近入学。(哈尔滨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