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呼吁环境教育纳入中国立法计划
“2011年,我们就协助人大代表提交了环境教育立法的相关议案。”环保部宣传教育中心主任贾峰说,“如今,环境教育已成社会普遍共识,正是建立一部专门法的好时机。”
日前,在北京举行的推动国家环境教育立法媒体交流会上,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的官员、专家都参加了讨论。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主任翟勇告诉记者,本届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承担了14部法律的制定工作,环境教育立法的排位暂时让位于与大气污染、核安全、土壤污染防治、循环经济等更紧要的法律。
但也有与会者认为,环境教育立法比空气、土壤的立法更重要,是最基本的立法。
贾峰表示,在美国,环境教育法的诞生要早于美国环保局的设立。在中国,公众环境意识有所提高,但是行动和意识还有差距。大家都谈“垃圾围城”,但在解决垃圾分类问题上,很少有城市能做好。尽管新《环保法》里有涉及环境教育的条款,但与一部专门法作用和影响力相比,相距甚远。
参加交流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政府参事包景岭,全国政协委员、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万捷,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启阳集团董事长王麒都带来了相关的议案、提案或建议。
在万捷看来,6年前,环保还是一个很弱势的声音,靠着各界不懈推动,垃圾分类实施,大气监测入法,环保变成国策,如果在国家立法层面需要排队,不妨在地方立法上先做起来。
包景岭介绍,天津市人大在2012年已经通过了《天津市环境教育条例》,并进行执法监督。中国出台的《立法法》把立法权下放到设区的市,地级层面也可以进行立法。
“现在,很多人看山就想开矿,见水就想修电站,这是工业文明留下的,而我们现在需要建设的是生态文明,唯有立法才能提供科学制度性保障。”致公党四川省委法制建设委员会主任尤刚表示。
“环境意识决定人们的行为,而教育决定意识。如果父母乱扔垃圾,孩子也会乱扔;如果父母把垃圾分类好,孩子也会有样学样。这就是教育的作用。”专门研究环境法律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说,
让民间组织自然之友总干事张伯驹深有体会的是,环境教育不能只是课堂教学,立法要有前瞻性,是全民的、整体的教育。“以前组织自然体验式的教育只有志愿者参加,近两年很不一样,有来自旅游、培训、公园管理等各行业的人,还有父母带孩子来亲自体验,这就是变化。”张伯驹说。
“2005年,我们的前任会长梁从诫两次提出了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在当时很多人认为是天方夜谭。十年过去了,在代表、学者、各界力量的推动下,,环保公益诉讼成为了《环保法》第五十八条。”张伯驹说,“环境教育立法,大家已经共同努力了几年,还会坚持下去,把它送入立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