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
9月25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吉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会在长春市召开。国家总督学、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吉林省委常委、副省长庄严出席反馈会并讲话。吉林省政协副*、教育厅厅长张伯军出席会议。
刘利民表示,吉林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思路明确、步调稳健、基础扎实,坚持因地制宜制定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健全机制保障教育财政投入、探索创新推动教育综合改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快、力度大。吉林省今年虽然是首次接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但通过国家认定的县(市、区)达到全省县域的57%,充分体现了推进教育公平的决心和毅力。
刘利民指出,教育公平关乎民生幸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今年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攻坚之年,吉林省要以此次督导评估认定为契机,趁热打铁、持续发力,力争尽早完成既定目标。要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步伐;要加强标准化建设,改善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要完善补充交流机制,推进师资力量均衡;要探索制度创新,促进教育资源优化配置;要注重内涵发展,提升义务教育质量;要强化督导评估,提升均衡发展水平。
据了解,9月20日-24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分9个小组对吉林省提出申报并通过材料审核的34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314所学校,召开了136场座谈会,发放15285份满意度调查问卷,并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结果显示,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达到了评估标准,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达到了国家标准,各县(市、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在90分以上,各县(市、区)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