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治教育融入国民教育体系(二)
第一,从制度建设上确保法治教育成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
培养*合格公民,是建设*的基石。中小学是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础阶段。目前,全国学生总规模接近两亿人,随着近30年全国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入推进,党和政府就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求明确教育重点、完善教育内容、各方共同参与,特别是针对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实际,制定了指导纲要,明确了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基本要求,各地实施已经收到明显成效。按照中央新的部署,今后将加快推进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相关制度建设,重点是制定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规程,在中小学普遍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努力在所有课程教学和有关学习活动中渗透法治教育的内容;优化教师队伍配置,整合课程活动资源,强化相应经费保障,建立健全考核督导环节。遵循*在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教育部明确要求,努力把青少年的宪法教育、法治教育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着力健全以宪法的法治课程体系,形成以国家宪法日为标志的学校宪法教育制度,探索宪法和法治教育的有效方式,形成体现宪法精神的育人环境,多措并举,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第二,遵循青少年成长规律特点,提高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成长的关键阶段,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的重要时期,同时,青少年也存在着自控能力差、自保能力弱的特点。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中小学法治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导向,创新教育教学方式,通过开展师生谈心、主题班会、主题宣传日、主题教育月、图片展、墙报、主题长廊、专题讲座、征文、模拟法庭、文艺节目、书画作品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教学和实践活动,促使学校法治教育同*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相互融合,帮助和指导青少年在课堂学习和接触社会的过程中正确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培养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的自觉性,提高对宪法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认识,强化青少年依法维护权益、有效自我保护、明辨是非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