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治理现代化 释放教育改革的制度红利(二)
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和根本是实现人的现代化,是从知识体系、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到行为方式的全面发展与升级,随之而来的教育治理方式的转变是根本性的,甚至是颠覆性的。
有学者将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视同“第五个现代化”,与以往工业、农业、国防、科技的“四个现代化”偏重器物层面的现代化相比,治理现代化更偏重于制度层面的现代化,且更具有变革意味。这对教育治理现代化同样适用,因为教育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
当“老人摔倒了该不该扶”成为大学思政课上一个颇具现实意义的典型案例时,当老师们面对独生子女一代陷入说不得、罚不得的教育困境迷茫和困惑时,“教书育人”也便被*赋予了新的内涵。从这个角度看来,以问题为导向,着力破解教育治理现代化中,对“教育应该培养什么人”和“教育依靠谁来培养人”这两大关键问题的回答,都蕴含着鲜明的现代化意味。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是人的现代化,对以人为教育和服务对象的教育治理现代化,更是如此。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人们受教育程度及经过教育所获得的知识才能已经成为促进现代化的决定性因素,没有人的现代化,教育治理现代化便失却了运转的基础和动力。
4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突出强调要使学生具有中华文化底蕴、*和国际视野,力求使立德树人的方向性、民族性和时代性更加鲜明。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无论在任何时代背景下,只要国家在进步、社会在前进,立德树人便是一个没有终点的系统工程。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在建国100周年时基本实现国家现代化、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现代化要先于国家现代化30年实现。再用6年时间,让世界最大教育体系整体进入现代化,任务紧迫而艰巨。
没有教育治理体系和教育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教育现代化的目标便是镜中花、水中月。在这种时代需求下,用行政管理的缺位、越位、错位制约学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