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蓬莱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督导报告显示学生上下学安全监管漏洞严重(一)
蓬莱“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国务院教育督导办立即派出专项督导组,赴当地进行现场督导,并提出督导意见。
本报北京12月17日讯(记者宗河)11月19日上午,山东省蓬莱市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2人遇难,其中11名是幼儿园幼儿。教育部今天发布《山东蓬莱“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督导报告》,报告指出,当地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存在“办学机构安全主体责任未落实”、“安全监管存在严重漏洞”等问题。
蓬莱“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立即派出由国家督学和工作人员组成的专项督导组,11月19日至21日赴蓬莱进行现场督导。通过听取汇报、查看事发现场、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事故调查组了解核实情况等方式,督导组全面了解了事故有关情况,形成了《山东蓬莱“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督导报告》。
报告显示,11月19日上午7时30分左右,烟台市金进建材有限公司一辆沙石运输车,沿尚未启用的烟台新机场连接路行驶至潮水镇刘家庄村路段时,因躲避由东向西行驶的小型面包车发生侧翻,与小型面包车碰撞挤压,造成小型面包车上11名幼儿及1名司机死亡,另有3名幼儿受伤。
经调查,伤亡幼儿属蓬莱市潮水四村幼儿园,所乘面包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由园长和车主通过口头协议雇用,用于接送幼儿上下学。面包车核载8人,事故发生时实载15人,超载87.5%。
事故发生后,山东省委、省政府委派常务副省长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和善后工作。烟台市、蓬莱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工程机械、消防车辆和人员开展抢救工作。当地政府在事故现场成立指挥部,全力救治受伤幼儿,3名受伤幼儿得到了及时有效救治,同时对事故伤者及伤亡家属进行心理安慰和疏导。
报告指出,11月20日,山东省政府成立事故责任调查组,目前事故原因、事故责任、监管部门责任调查和追究工作正在进行中。从现场督导情况看,当地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存在严重问题。办学机构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