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迁户口迁移最新改革政策流程
广东省中山市迁户口
从4月2日起,中山市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一站式市内户口迁移新举措:凡符合条件的群众,可直接在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一次性办理户口的迁出、迁入手续。日前,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这一便民、利民的好消息。
据《中山日报》报道,以往中山市居民办理市内户口迁移,先要到迁入地公安分局征得同意,然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公安分局办理户口迁入。这样一个户口迁移办下来,居民至少需要跑3至4次公安分局。而现在实施市内户口迁移“一站式”服务后,居民只要直接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提出要求,当地公安分局就可在公安系统网络上一次性完成居民的户口迁移。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项服务简化了市民群众办理户口程序,不仅为群众节省了大量时间,有利于户口审核的程序化、透明化,还减轻了户籍民警的工作负担,提高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据介绍,凡是符合下列市内移居条件的群众,可直接在迁入地公安部门办证中心一次性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因投靠配偶、直系亲属需将户口迁入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的;因住房调整而需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的;单位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变动、辞职或原单位转制、倒闭而需将户口迁移到新单位集体户或人才公共户的。
据有关负责人士说,市内户口迁移所需证明材料仍按《中山市户籍迁移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公安厅警务规范化汇编的要求执行。但为了方便群众,在“一站式”开通后,市公安局将进一步简化手续,如配偶、直系亲属投靠的,若原《居民户口簿》中能直接体现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的,不要求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能体现双方关系的证明、凭据;市内迁移不需要迁出地分局出示户籍证明。
市公安局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4月2日起,凡是符合迁移条件的申请人可带齐相关证明资料到迁入地公安分局申请,公安分局户籍民警受理并在规定工作日内审核后,将会打印户口簿给申请人。此外,户口迁移“一站式”服务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还可以同步进行,群众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的同时,即可办理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业务。
迁户口流程
户口作为证明我们身份非常重要的证明,户口一般随着我们走,因此迁户口流程是怎么样的?迁户口申请书如何撰写?迁户口需要多长时间?以及迁户口的程序有哪些?都是我们非常关注的事情。
迁户口流程:
办理迁户口程序 如下:
当公民持有关证明到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时,户籍民警一般需按以下迁户口程序办理:
1、 审核公民申报迁出登记的有关材料和手续,问明迁往地址、迁出原因和迁出人数。对〈〈准予迁入证明〉〉和其他凭证材料齐全、有效,手续完备,符合迁出登记规定的,当场办理,申请请需要填写迁户口申请书;对于凭证材料不全或手续不完备的,开具〈〈办理户口补充材料书〉〉,写清申请人应当补充的凭证材料或手续,保证凭证材料或手续补齐后,第二次办妥。
对不符合迁出登记的,不予办理,并向申请人解释清楚。
2、迁户口程序中规定有:在迁出者〈〈常表〉〉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何时何因迁往何地”栏中注明迁往地的详细地址和时间。对全户迁移的要收缴〈〈居民户口簿〉〉,并予以销毁。
3、签发〈〈户口迁移证〉〉,交申报人核对。
4、填写〈〈迁出登记表〉〉。
5、收存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及其他有关凭证材料,存档备查。
6、将注销后的〈〈常表〉〉按规定另册保存备查。
★公民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因故不迁或迁出后未落户又返回原居住地的,迁出地公安派出所问明情况后,对理由正当的,凭原〈〈户口迁移证〉〉恢复常住户口,收回〈〈迁移证〉〉附载原存根上,并在备注栏内注明作废的原因,注销迁出登记。
★公民因故延期而使迁移证超过有效期的,迁出地公安派出所文明情况后,可补发新的迁移证,原证收回并附在原存根上作废。
★公民丢失迁移证的,迁出地派出所问明情况,要求公民写出书面申请、挂失后,可在证件有效期内补发新的迁移证,并在补发的迁移证的备注栏内注明补发的原因,然后,将公民的书面申请收回存档备查。
迁户口申请书怎么写?
范例:
XXXXXXX(主管部门):
XXX因XX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写内容),现申请将位于XXXXX地的户口迁移至XXXX地,请批准。
特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