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转学户口迁移最新改革政策流程迁入申请办事指南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办件模式: 审核件
审批事项: 转学户口迁入申请
事项编码: 100107N012
审批类型: 非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生)、普通中等学校学生在学期间被批准转学,要求将户口迁入或迁往省内、省外。
申请材料: 1、户口迁移审批表
2、省级高教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省内迁入或迁往省内)或转出地和转入地省级高教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省外迁入或迁往省外),市级中专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普通中等学校学生转学)
3、本人身份证
4、户口迁出、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需提供户口迁移证
5、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流程:
1、迁移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审批表;
2、婺城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预审查同意快递邮件或窗口现场办理;
3、迁移人邮递证明材料(证件类原件还需复印件)到办证中心
4、迁出办结邮递户口迁移证或凭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4、办证中心邮递给当事人有关证件。
窗口现场落户流程:
迁移人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出或落户手续。
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时限说明: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户口迁移证1元/张
受理部门: 户政
受理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2888号火车西站以北500米西侧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内
联系方式: 0579-82290581
监督投诉: 0579-8229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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