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普高注册入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江苏省)
一、学院基本情况
1.招生代码:1311
2.学院全称: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3.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4.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5.学习年限:三年
6.学院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邮编226010)
二、学院简介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一所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建校于1960年,隶属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学院座落于风景秀丽的长三角地区最适宜人居的花园城市、著名的教育之乡——江苏省南通市,位于苏通长江大桥北翼、上海一小时经济圈。学院是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建设优秀等级单位、首批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
学院紧密结合江苏交通运输产业和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设置专业,办学特色鲜明。现设有航海、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交通工程、管理信息、机电、人文艺术等7个系49个专业;建有一批国家重点专业、省级示范专业、特色专业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学院现有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近万人,成人学历教育学员2000多人,年短期职业培训规模达2万人次以上。学院校园占地面积近1000亩,校舍建筑面积达34万多平方米。建有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南通市重点实验室;建有江苏省船舶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省市级科技服务机构13个;建有40多个校内实训基地、200多个校外实习就业基地;与企业合作共建有“海澜之舟”等5条生产性教学实习船。
学院积极为学生继续深造创造条件,学生升学渠道顺畅,可通过“专升本”、“专接本”、“专转本”等形式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同时学院与上海交通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艺术学院、扬州大学等高校开辟专本对接通道,在校学生或毕业生在学院即可参加对应高校的深造,符合条件者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学院构建“学院助困、社会帮扶、心灵关爱、互助成才、感恩回报”五位一体的爱心工程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单项奖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勤工俭学、订单企业助学款等多项奖助学措施,奖助措施完善,奖助学覆盖面达60%以上。
学院积极实施“订单式”等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校企合作,实行“双证书”制度,学生毕业时能同时持有专科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证书),毕业生综合素质高、职业能力强,深受国内外用人单位欢迎。学院毕业生整体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就业率高、就业对口率高、就业质量高,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膺“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
三、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所属系部 | 计划数 | 学费 | 备注 |
1 | 钢结构建造技术 | 船舶与海洋工程系 | 23 | 5300元/年 | |
2 | 集装箱运输管理 | 管理信息系 | 24 | 5300元/年 | |
3 |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 交通工程系 | 23 | 5300元/年 | |
合计 | 70 |
注:最终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核定公布为准。
四、注册条件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招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的普高学生,均可申请注册入学。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有关标准执行。
3.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不符合条件者,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录取办法
1.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学院提出注册申请。
2.录取原则:录取时,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数成绩之和(不含附加分)、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对男女生比例要求:学院所有注册入学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限制。
4.优录政策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
(1)在高中阶段获校级及以上表彰的考生;
(2)在高中阶段参加校级及以上比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考生;
(3)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有一门达B级及以上的考生;
(4)在高中阶段具有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
(5)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
(6)由所在中学推荐,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优良、思想道德表现突出的考生。
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须在普高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报学院招生办。优先录取考生由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执行。
六、学历证书
注册入学的学生与统招入学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文凭也完全相同。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
学费:以省物价局核定公布为准,详见招生计划表;
住宿费:A类1400元/年、B类1200元/年。
八、附则
本章程自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邮编:226010)
咨询电话:0513-85960968、85960868(兼传真)、13485113866
网 址:http://www.ntsc.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ntsc.edu.cn
QQ: 2894540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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