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工程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学制为2年的专升本专业,学习年限为2?3年;学制为3年的高职专科专业,学习年限为2?5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近32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87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89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13亿元,图书61.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只招英语考生的专业

  (1)二批本科录取专业(共1个):

  商务英语。

  (2)专科录取专业(共10个):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红河国际学院招生的各专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代码550301H)、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专业代码550303H)、火电厂集控运行(专业代码550304H)、供用电技术(专业代码550306H)、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专业代码550308H)、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专业代码550309H)、风能与动力技术(专业代码550207H)、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专业代码580203H)、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专业代码550214H)、旅游英语(专业代码660109H)。

  2、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不限。(由于电力相关专业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受企业工作性质限制,女生慎报)

  三、专业设置说明

  1、本科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082303

农业电气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604T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2201

核工程与核技术

四年

工学

工学

0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304T

能源化学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503T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414T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5

物联网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3

网络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120204

财务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701

工业工程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103

工程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601

物流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104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209

物业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030101K

法学

四年

法学

法学

030302

社会工作

四年

法学

法学

050262

商务英语

四年

文学

文学

020303

保险学

四年

经济学

经济学

020106T

能源经济

四年

经济学

经济学


  2、专科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550301H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50303H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50304H

火电厂集控运行(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50306H

供用电技术(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50308H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

(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50309H

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

(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50207H

风能与动力技术(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80203H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50214H

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660109H

旅游英语(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工程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沈阳工程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本科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元/生学年)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500

082303

农业电气化

4200

080604T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待定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4200

082201

核工程与核技术

4200

070302

应用化学

4200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200

081304T

能源化学工程

4200

080801

自动化

4500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500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200

080703

通信工程

4500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200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4200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待定

080503T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4200

080414T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待定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500

080902

软件工程

4800

080905

物联网工程

4800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4800

080903

网络工程

4800

120204

财务管理

4000

120701

工业工程

4200

120103

工程管理

4200

120601

物流管理

4000

120104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4200

120209

物业管理

4200

030101K

法学

4000

030302

社会工作

4000

050262

商务英语

4800

020303

保险学

4000

020106T

能源经济

待定


  (2)专科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元/生学年)

550301H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550303H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550304H

火电厂集控运行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550306H

供用电技术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550308H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550309H

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550207H

风能与动力技术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580203H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550214H

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660109H

旅游英语

(中加合作办学)

15000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一批本科(B段):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能源与动力工程两专业在我省普通类一批本科批次(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全国二批本科及高职专科:

  我校根据招生省、市(自治区)要求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原则的按照平行志愿录取。

  招生省、市(自治区)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原则的根据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清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有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采用投档单库中投档成绩为基准成绩,基准成绩相同时,理科专业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科专业外语成绩高者优先。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专业级差方式,即专业间分数级差为1、2志愿5分,2、3志愿3分,3、4志愿2分。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由学院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组织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6.报考我院的考生可通过我院校园网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沈阳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咨询电话:024-31975263

  传真:024-31975265

  网址:http://www.sie.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si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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