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章程(一)
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高校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探索创新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在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
一、报考对象
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培养潜质、学科特长并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5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均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总计划数为30名。招生专业及各专业计划数如下:
录取批次 | 科类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人) |
第二批提前录取 | 理科 | 水利水电工程 | 10 |
第二批提前录取 | 理科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5 |
第二批提前录取 | 理科 | 测绘工程 | 5 |
第二批提前录取 | 理科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5 |
第二批提前录取 | 理科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5 |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网站,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2.材料递交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办公室(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583号,邮编:310018),并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只接受邮政特快专递即EMS,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公司快递;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料寄到情况,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5)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手写或打印均可)。
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学校招生办根据报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