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试点方案幕后:2年先后修改超30次(二)
2013年,浙江省提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使之升格到国家级考试要求。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考场;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阅卷、统一评定成绩;全科开考、一年2次,学生每科可自主选择参加2次考试,并选用其中一次成绩;成绩报告采用等级制。
这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纳入高考成绩提供了制度支撑。
此外,浙江高考的平行志愿、高职提前招生、单考单招等改革,均已有多年实践。
“2009年的浙江高考科目分类,与当下高考改革方案的分类考试,在内在逻辑上是一致的;2011年,浙江‘三位一体’招生提出的综合评价、学业水平考试与统一高考相结合,与今年新高考改革方案,在脉络上也是一致的;2012年,深化高中新课改,实行学分制、走班制和弹性学时等制度,与这次高考招生改革推进学生和高校选择考试科目、实行高考必考科目与选考科目结合的思路完全一致。”刘希平说。
大影响、大思潮从微细不易察觉之处源发,浙江就这样一步步获得了“试点”资格。
为什么设计了那么多科目
因为想让学生有个性化选择
高考改革方案纷繁复杂,细节林林总总,但改革的内核却很清晰: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给学生和学校更多选择空间,使之符合人才培养和成长规律。
选择权,或者说选择性教育思想,是刘希平担任浙江省教育厅厅长期间,数不清在多少场合或会议中阐述过的教育理念。
在深化高中课改时,他就说过,“我自己想像,经过多少年的努力,这个以‘选择’为主旋律的改革,会落地开花,以前那种育人的统一标尺,会完全改变。衡量学习,多一把尺子,就会多一群孩子的成功。”
这个“多少年的努力”,当时刘希平做了一个估计:10年。
新高考改革方案出台,这10年的预计,将大大缩短。
“高考确实是个指挥棒,它对现实教育影响很大,会倒逼高中新课改,给学生学什么,考什么,给学生更多的选择权。”刘希平把“选择权”比喻为理解新高考改革方案的钥匙,理解选择权,也就理解了新高考。
“要理解我们这次高考改革,为什么设计了那么多科目让孩子选,那么多考试机会让孩子选,就是想推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让学生可以自由组合,可以文理混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