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助手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三年高职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总 则
(一)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加强对三年高职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三年高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三年高职学生转专业主要指一年级新生从录取报到注册时的专业调换转读另一个专业。
(三)为保证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将控制转专业学生的比例数,具体比例由接收系部根据当年师资和教学条件等情况确定。
(四)整个转专业工作必须确保公正、公平和公开。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长、教务处、学工处、纪检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审批工作。
(二)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具体职责为:制定转专业管理办法,确定当年工作日程,审批学院各系部转专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全校性转专业水平考试,审批学院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三)各系部转专业工作小组主要有系部主任、教学干事、学工干事、相关专业负责人组成,并指定专人负责转专业事宜。具体职责为:制定本系部转专业工作方案(含转专业计划、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系部转专业考核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三、转专业的条件
(一)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如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者,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
1.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未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
2.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3. 教育部、省教育厅明文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况。
4. 无正当理由者及其他不符合学院转专业规定者。
(三)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全日制三年大专一年级在读学生。
2.注册手续齐备,缴清学费及其它应缴费用。
3.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专业方向)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5.第一学期必修课、推荐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数达2.5以上。
(四)下列特殊情况,经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公示无异议后可以直接转专业:
1.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2. 学校认为学生就读原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者。
3.学生休学、停学后复学,因特殊原因学校无原所学专业的对应年级接收者。
4. 创新实践、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与所转入专业相关)。
四、转专业的程序
(一)在新生第一学期期末
1.有转专业意愿的学生填写“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有专长的学生需提供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交回所在系部后报教务处汇总,逾期不予受理。
2.结合系部自身情况,各系部上报转专业具体工作方案。教务处对各系部转专业具体方案进行初步审理汇总,报送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向全校学生公布各专业接收转专业计划名额及具体考核方式。
(二)寒假期间
各系部牵头,会同相关职能处室,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报教务处审核、汇总并公示。各系部按照公布的考核方式和程序,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组织转专业水平考试。按照学生转专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系部填报“转专业学生汇总表”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再次审核汇总后,报送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批。经证实确有专长的学生可优先考虑。
(三)开校前一周学院教务处在向全校公布转专业学生入选名单并公示,学生按照学院规定持《四川卫视康复职业学院转专业审批表》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四)经特殊原因转专业的学生,公示无异议后,立即办理转专业。
五、转专业学生的管理
(一)在学院批准转入另一个专业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及其一切活动。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二)经批准进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于批准后的当学期进入新专业就读。批准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在按新专业的有关要求办理手续后,方能注册进入 新专业学习。
(三)经批准转入新专业学习学生的学籍变动及电子注册上报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完成,各系部部协助。
(四)学生转专业后的管理:
1.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原进校时编定的学籍号不变,学生证等证件应作变更。
2.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已领的教材不再退回学院,刚进入新专业学习的第二学期的教材原则上由学生自行解决。
3.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按转入专业调整宿舍。
4.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如涉及党、团组织关系部的变化,学生本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组织关系部转移手续。
5.学生转专业后,严格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审核毕业资格。其所学学分由系部严格按照《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学分认定后报教务处审核存档。需要重修的,按照《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重修管理规定》执行。
6.学籍室及时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学籍资料的接交、建档、完善工作,确保转专业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六、附 则
(一)转专业是一项严肃的学籍管理工作,各部门应该严格按本文件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在转专业过程中,提供与事实不符的虚假成绩单或材料等。
2.索取或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的。
3.有其他影响转专业公平公正行为的。
(三)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2017级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施行。
2017年6月
附件:1.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2.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转专业审批表
附件1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照片 |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学号 | |||||
就读专业 | 拟转入专业 | ||||||
备注: | |||||||
转专业原因 | |||||||
专业特长 | |||||||
承诺书 | 承诺书 我自愿由__________专业(原)转入_____________专业(新)学习,我已经知晓转专业所面临的学习等方面困难,知晓可能出现的相关风险,我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姓名:_____________学籍号: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 ||||||
附注: | |||||||
1.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 |||||||
(1)全日制三年大专一年级在读学生。 (2)注册手续齐备,缴清学费及其它应缴费用。 (3)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专业方向)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5)高考入学分数不低于拟转入专业当年当地第一次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 (6)第一学期必修课、推荐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数达2.5以上。 | |||||||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 | |||||||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未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 (2)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3)教育部、省教育厅明文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况。 (4)无正当理由者及其他不符合学院转专业规定者。 | |||||||
3.相关证明材料附后。本表一式一份,由转入系部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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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教务处制
年 月 日
附件2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转专业审批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学籍号 | |||||
就读专业 | 拟转入专业 | ||||||
备注: | |||||||
转专业原因 | |||||||
学生专业特长 | |||||||
辅导员意见 | 转出 | 签字 年 月 日 | |||||
转入 | 签字 年 月 日 | ||||||
系部意见 | 转出 | 签字 年 月 日 | |||||
转入 | 签字 年 月 日 |
注:相关证明材料附后。本表一式三份,转入、转出系部留存、教务处存档各1份。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教务处制
二、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医学美容技术
市级“产教融合”试点专业:药学
院级重点专业:护理、康复治疗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