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2月15日,上海市教委在其政务网站(www.shmec.gov.cn)上公布《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选择上海市和浙江省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为适应本市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和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和精神,上海市教委研制了《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作为与《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相配套的细化方案。

《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坚持素质教育导向,实行全面考核,促进学生按国家规定学好每一门课程,实现全面发展;坚持分类考查,增加学生的选择性,促进学生发展兴趣和特长;坚持深化高中课程改革,促进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坚持统筹兼顾,与高校考试招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改革整体设计,促进高中和高校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和选拔水平。

《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坚持立德树人,践行*,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整体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及个性特长情况,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提供参考,着力促进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

《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研制过程中曾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高中校长、教师、学生、家长,高校招生负责人,区县教育局负责人和教育专家等群体部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据此完善政策设计。

为进一步集思广益,完善上述两个实施办法,上海市教委自2月15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市民登陆上海市教委政务网站“上海教育”(www.shmec.gov.cn)查阅征求意见稿原文和相关政策制订情况说明,并建言献策。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月15日至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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