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警察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助手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山东警察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山东警察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山东警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三章 学籍与管理
第四节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五条 我院学生原则上不得转系(专业)。有特殊情况者,由学院研究决定。
第二十六条 我院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由学院研究决定:
(一)学生入学取得学籍后发现某种疾病,经学院医务室及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适合在学院学习,但尚能在其他高等学院学习者;
(二)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特殊困难,无法在我院继续学习者。
第二十七条 学生转学,需经两校同意,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方可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二、山东警察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山东警察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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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刑事科学技术 | 省级特色专业 | 公安技术类 | 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