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地方高校向应用型转变不是简单改名或挂牌
教育部今日在网站上刊登了由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发展规划司负责人人答记者问时称,转型的关键是明确办学定位、凝练办学特色、转变办学方式。基本要义是已有普通本科高校的转型发展,是办学思路、办学定位和办学模式的调整,不是“挂牌”、更名或升格。
负责人指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创新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首,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打造中国经济的升级版,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迫切需要加快应用技术人才培养,推动形成科学合理的教育结构和人力资源结构。引导部分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就是要更好地促进这些高校直接面向地方和行业发展需求培养人才。
当前,一些本科院校在办学定位和办学思路上脱离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专业设置、课程教材、人才培养结构和培养模式同产业发展实际、生产和创新实践脱节,办学封闭化倾向突出,有些甚至出现了就业难、招生难并存的现象。
负责人表示,要破解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结构性矛盾,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实行高等教育分类改革,解决部分地方高校的办学定位问题,引导这些高校走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融合发展之路,推动高等学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和质量提升,全面增强地方高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转型的关键是明确办学定位、凝练办学特色、转变办学方式。基本要义是已有普通本科高校的转型发展,是办学思路、办学定位和办学模式的调整,不是“挂牌”、更名或升格。”负责人表示,文件牢牢把握这一政策导向,引导高校把办学思路真正转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来,把办学定位转到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上来,转到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上来,把办学模式转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来,形成科学合理的高等教育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负责人同时表示,转型的主体是地方普通本科高校,转型的责任在各省级政府。《指导意见》强调加强省级政府在转型发展改革中的统筹作用,引导各地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整体布局结构出发,将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放在面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定位、优化布局、调整结构上,从各地各校实际出发,积极稳妥推进转型发展改革,不搞一阵风,不搞一刀切。
此外,指导意见针对当前转型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薄弱环节,从三个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旨在形成促进转型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一是落实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二是加大对改革试点支持力度;三是加大改革试点的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