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简章(四)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号或二级以上运动员级别的考生。凡获得免文化课测试资格的考生,均应在3月30日前,携有关材料原件来我院认证。通过认证的考生,我院将其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①面试成绩低于180分的;②考试(含面试)违纪的;③提供虚假证明材料;④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3.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上报省考试院审核。4.拟录取名单经省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正式公布。十、日程安排(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十一、监督机制为保证高职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结果,由学院招生办汇总后上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十二、违规处理1.凡在高职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职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十三、相关事宜高职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院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高职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等同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录取。十四、本章程由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十五、联系方式电话:0512-6655086766551750传真:0512-66550870招生咨询QQ群:340102649
时间 | 内容 |
1月5日前 | 公布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
1月15日-20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支付语数外联考考试费 |
3月30日 | 考生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 |
4月21日前 | 1、公布文化联合测试成绩 2、公示参加综合素质考核考生名单 3、公布综合素质考核具体时间与安排 |
4月25、26日 |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艺术体育特长生加试 |
4月27日 | 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面试和体育艺术加试成绩 |
4月28日 |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 |
4月30日前 | 上报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报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