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助手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创造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有利于学生勤奋学习的良好风气,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习成绩优秀学生转专业
学校依据教学资源情况,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末公布本年度各专业可转入学生名额(原则上总数本科班级不超过40人/班、专科班级不超过45人/班)。
全日制本科、专科一年级在校学生,课程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或重修),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0%的学生,于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周前填写“课程成绩优秀学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经转出系(部)资格审查后交拟转入系(部);拟转入系(部)根据可以接收的学生人数审查后签署意见,将同意转入学生的申请表送交教务处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即办理转专业手续。。
二、特殊情况转专业
1.专长生转专业
在校学习期间,在某个专业方向拥有专长、成绩突出、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学生,可于学期结束前填写“专长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本系(部)同意后,由拟转入专业所在系(部)对该学生进行测试,测试成绩优良,由拟转入系(部)签署意见,将申请表报教务处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即办理转专业手续。
2.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经教务处审核并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可申请转专业;
3.学生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复学,如下一年级原专业无教学班者,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4.因其他特殊原因或在原专业学习困难而无法继续完成学业者,经本人申请,家长同意,转出转入系部同意,经教务处审核并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可留级转入相适应的专业。
5.我院的退役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转专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1.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行为。
2.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3.已享受特殊的招生政策者(含联合招生、委托培养)。
四、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交费
五、学生转专业后,须修满转入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可毕业。转专业以前已取得的课程学分,如果相应课程要求同于或高于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则转专业后学分仍然有效,若低于转入专业相应课程的要求,则学分无效,必须重修。转入专业未修读过的课程必须补修,原已取得的转入专业不作要求的课程学分,记入任意选修课学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七、本办法解释权属教务处。
二、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重点专业:中医学、护理学、针灸推拿学、药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