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助手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南华大学船山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维护高等教育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和《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院在教学资源允许的前提下,尽量满足学生对转专业的需求。各专业允许转入名额,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专业生师比、学生班级人数限制、教学场地容量等情况核定。
第二章 转专业的要求与原则
第三条 本科生转专业是指由当前修读专业(新生为录取专业)转成修读另一个专业。
第四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基本要求
(一)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或专业方向)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三)无恶意拖欠学费行为。
第五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一)申请转专业原则上应在大学二年级之前(含二年级),每位学生在弹性学制内只能转 1 次专业。
(二)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和专升本学生不能转专业。
(三)按照艺术类、文科类、理科类高考招生的学生,不得跨门类转专业;高考招生录取时选考科目与转入专业的选考科目不一致,不得转入该专业。
(四)对于转专业后需要补修核心课程总学分超过 16 学分的学生,应降级转入。
第六条 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因身体健康原因,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宜在原专业继续学习;
(二)休学后复学,因特殊原因学生原所学专业已无对应接收年级;
(三)休学创业或参军退役后复学,原所学专业已无对应接收年级或自身情况需要转其他专业;
(四)在原专业学习特别困难,经过学院认定不适合继续在原专业学习;
(五)转专业更能发挥学生潜力和特长,通过学院认定考核后可以转入合适专业。
第三章 转专业的程序
第七条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其他领导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组员由学院教务科、学生科、招生就业科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第八条 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接收计划、接收条件、考核内容及方式、录取方式),组织相关考核等相关工作。
第九条 转专业在每年春、秋季学期期末各办理 1 次,具
体办理程序为:
(一)学院发布转专业通知;需转专业学生按通知要求填写《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修读成绩证明、证书等)。
(二)学院教务办公室和所在学生工作室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笔(面)试等考核。
(四)工作小组进行初审,提交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并对拟通过名单公示 5个工作日。
(五)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新学期开学时到转入专业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 转专业学生的管理
第十条 对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第十一条 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需按新专业的有关要求办理手续后,方能注册进入新专业学习。
第十二条 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学籍变动及电子注册上报工作由教务办公室负责完成。
第十三条 学生转专业后的管理
(一)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已领的教材不再退回学校; 进入新专业学习需补修课程的教材原则上由学生自行解决。
(二)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如涉及党、团组织关系的变化,本人应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三)学生转专业后,严格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审核毕业资格。在原专业获得的课程学分按如下规定认定:原专业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对应课程要求的,本人申请确认,其成绩学分直接记入该生在转入专业的学籍档案。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学生应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补修相应课程并补交学分学费。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从 2021 级学生开始执行,原相关规定自行作废。
第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由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南华大学船山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特色专业:临床医学、核工程与核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