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助手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中国人民警察大学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二条 学校作为公安行业院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依照定向原则编制招生计划,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者,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
(一)因事故伤残或患病,经校医院及其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无法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二)学生确有特殊困难,并有充分证明,经学校学生所属学院和教务处认定,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三)对拟转入专业有浓厚兴趣且有相关特长,经转入专业学院考核同意接收的。
第二十四条 学生转专业办理流程:
(一)学生转专业,由本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经所属学院和申请转入专业所属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二)教务处于每学期第16、17教学周受理学院报送的转专业申请。
(三)获准转专业学生当学期仍须参加原专业课程学习及考核,如成绩不及格仍需参加重修或补考。于次学期初正式转入新专业学习。
第二十五条 退役或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可优先考虑。
第二十六条 获准转专业学生当学期仍须参加原专业课程学习及考核,如成绩不及格仍需参加重修或补考。于次学期初正式转入新专业学习。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本科三年级(含)以上的;
(三)应作退学处理的;
(四)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五)申请由专科转入本科的;
(六)申请由非公安类专业转入公安类专业的。
(七)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的;
(八)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九)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十)其他无正当理由或学校认定为理由不充分的。
第二十八条 在同一专业内转入不同专业方向,参照转专业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学校学习或者不适应学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出学校。学校原则上不接收外校学生转入。转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王牌重点专业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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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火灾勘查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公安技术类 | 本科 |
2 | 边防管理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公安学类 | 本科 |
3 | 消防工程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公安技术类 | 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