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助手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为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规范我校办学秩序,维护学校教育公平环境,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相关管理办法,以及《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转专业的基本原则学生在校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学校因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休学创业或退役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允许学生转到其他专业就读。(一)学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转专业(1)身体条件达不到原录取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2)因疾病或生理缺陷不适合在原录取专业学习;(3)专业录取人数少,报到率低,达不到开班条件,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4)因入伍、创业、身体健康等原因休学,复学时,原就
读专业已无后续班级,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5)有专业特长,可申请转入更有利于更能发挥个人特长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1)艺术类、体育类等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2)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3)学生本人高考总分或特殊录取类型考试总分低于拟转入专业同类生源的最低录取分数,而且无专业特长的;(4)未能通过拟转入专业的学习能力及职业适应性考核的;(5)拟转入的系部没有足够的师资、实训条件等教学资源的;(6)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处分未解除的;(7)已申请并获得批准转专业的,不得再二次申请转专业;(8)无其它正当理由的。二、转专业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因患病原因转专业的,应提供学校所在地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三)确有特殊困难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四)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应提供相关成果或专家证明等。三、转专业办理程序及时间安排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16〕6号)明文规定,新生入学期间不能办理转专业手续。因此,转专业的工作安排在第一学期期末进行,具体时间及办理程序如下:(一)学生申请拟转专业学生应在第一学期第16周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详述转专业的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填写《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转出系部、转入系部、教务科研处各保留一份。(二)各系审核在第17周由学生就读专业所在系部审核《转专业申请表》并签署意见。不跨系转专业的,各系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跨系转专业的,《转专业申请表》由学生转出系签署意见后交由学生拟转入系,由拟转入专业所在系部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学习能力、职业适应性等进行考核。拟转入专业所在系部领导审核。若同意接收,要注明转入的年级、专业及班级。
(三)汇总上报由拟转入专业所在系部按要求签署意见后将《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教务科研处审核。教务科研处审核后,
将拟转专业名单报送分管校领导、校长审批。(四)学校批准校长签署意见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转专业结果并将转专业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可从互联网访问)、学校公告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结果。(五)办理手续教务科研处通知学生所在系统一办理转专业学籍异动手续,同时通知财务处、学工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六)上报数据学生转专业后,教务科研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将转专业学生的专业调整情况提交高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四、成绩记载及学业考核(一)学生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应参加当学期原专业课程的期末考试和考核;(二)学生转专业后,应按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学习,必须修读转入专业的全部专业必修课程和相关的专业选修课程。转出、转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转出专业课程成绩高于转入专业课程成绩时,可以由系部直接认定成绩(按转入专业成绩计);转出、转入专业课程名称、内容、难易程度相近的,由本人书面申请,经系部同意,教务科研处审核批准后予以认定;(三)学生已修读的公共必修课成绩计入总成绩,已修读原专业课程成绩按转入专业公共选修课记载成绩;
(四)转出专业所学课程,不在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之内的,不能认定成绩;(五)学生转专业后必须修完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毕业时按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核定毕业资格。学生达到要求后,方可准予毕业。五、其它(一)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学号不变。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转专业一次;(二)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补修课程按学校重修、补修课程的收费标准;(三)在办理转专业过程中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必须严格遵守转专业相关管理规定,严禁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五)本办法具体由教务科研处负责解释。:1.生源类别是指普招、单招、对口招生;2.本表一式三份,转出系、转入系、教务科研处各存一份原件,财务处一份复印件。
二、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王牌重点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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