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助手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广西民族师范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四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五条学生应按招生录取专业就学,一般不得转专业,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他的专业学习者;
(三)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第二十六条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变化,经学生同意,学院在必要时可以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第二十七条学生转专业、转学均由本人向所在系提出申请,转专业、转学的手续,按下列办法办理:
(一)学生在我院范围内转专业,经所在系和拟转入系审核同意,报学院教务处审批,并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二)转入其他学校,需经两校同意,报自治区教育厅批准;
(三)学生转专业、转学的手续,须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或二年级第一学期开学两周内办理;
(四)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学生在我院范围内转专业,一年级学生可转入同年级学习,二年级学生必须转入一年级学习;
(五)学生转入新专业,必须修满该专业规定的课程方可毕业;一年级学生转入同年级学习,所缺专业课程须申请补修。
(六)外校学生要求转入我院,除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外,还要进行政治、文化、健康审查,合格者才能转入。
第二十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转学:
(一)经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不予转专业、转学;
(二)学生在原专业就读已达三个学期的,不予转专业;
(三)招生时不在同一批次的,不予转专业;
(四)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不予转专业;
(五)已达到被取消学籍程度的,不予转专业;
(六)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不予转学;
(七)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不予转学;
(八)应当予以退学处理的,不予转学;
(九)其他无正当理由的,不予转专业、转学。
二、广西民族师范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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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重点学科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本科 |
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重点学科 | 计算机类 | 本科 |
3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重点学科 | 数学类 | 本科 |
4 | 网络工程 | 重点学科 | 计算机类 | 本科 |
5 | 思想政治教育 | 重点学科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本科 |
6 | 城市管理 | 重点学科 | 公共管理类 | 本科 |
7 | 数学教育 | 重点学科 | 教育类 | 专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