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职五年制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一)

编辑:李老师高考志愿助手

根据《关于做好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2号),我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以下简称五年制)单独招生考试将于4月9日-13日进行,其中11日进行文化课统一考试,9-10日或12-13日进行各高职院校术科考试。为做好本次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化课考试科目及时间

本次考试文化课各科目的命题及复习备考依据为《广东省初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学业考试大纲》。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含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市招办)和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本次考试工作。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为组长,所在市、县(区)招办负责人及学院招生考试、保密保卫、纪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考试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制,统筹安排各项考试事务,加强考风考纪制度建设。各招生院校对考试负总责,市招办负责对考务进行指导和监督。

高职院校和各级招办要有针对性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五年制招生试点的政策宣传工作、考风考纪建设、考生诚信考试教育等,并帮助考生(特别是农村考生)熟悉考试方式。

三、考点安排与管理

(一)五年制单独招生考试考点由各招生院校负责安排。各招生院校要根据报考人数以及方便考生参加考试的要求,在报名系统合理设置考点,要加强对考点硬件设施的检查和维护。

(二)考点的布置与组织管理按《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工作手册》(附件1,以下简称《考务手册》)要求执行。

(三)具体工作日程安排见《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工作日程表》(附件2)。

四、考务管理

(一)认真遴选考试工作人员。各考点要抽调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熟悉考试业务的教师或干部担任监考员、面试考官、裁判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近期组织过相关科目考试辅导班、上一年度考试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出现过重大工作差错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本次考试考务工作。考点所在市或县(区)招办要抽调符合上述条件的在职在编干部到考点(每个考点2名),全程协助和指导考试的安全和考风考纪建设等工作。

(二)加强考务培训。要严格按照《考务手册》的有关要求,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确保每一位考试工作人员都能严格按工作规范、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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