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助手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厦门演艺职业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厦门演艺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第六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四条 转学
(一 )原则上不予转学。
(二 )学生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 以申请转学。学生转学,由 本人申请,经两校同意及两校所在省 (自 治区、直辖市)教育管理部门批准 ,给予办理有关转学手续。
(三 )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转学:
1、 新生未报到入学和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 毕业年级或实行学分制其学分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 2/3及 以上的;
3、 跨学科类别的 (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 )
4、 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录取批次学校转入上一录取批次学校的、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5、 录取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6、 招生时为特殊形式招生的 (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
7、 无其他正当理上的;
第二十五条 转专业
(一 )学 生在学习期间已取得学籍的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专业,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 以申请转专业;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 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由本人申请提交相关手续,经转出系和转入系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学生转专业手续,应于入学满一学期方可申请,申 请提交时间为学期第十六周,逾期不予受理。
(二 )下列情况不予转专业 :
1、 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 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者 ;
3、 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学习者 ;在、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
5、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6、 跨学科类别的 (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
7、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 (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高职单招等),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8、 应作退学处理的;
9、 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六条 修读课程
(一 )转学或转专业的学生,应修满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方能毕业。教务处可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认真审查后,可有条件地 (同 一课程学时数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相同或高于)承认学生原学专业获得的部分或全部课程的成绩。
(二 )学生转专业时,一般可编入同一年级。转专业后,若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 3门 以上 (含 3门 )专业类课程未修或考核不及格,则 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三 )转 专业后,按相关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二、厦门演艺职业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项目认定骨干专业:舞蹈表演、音乐剧
院级重点专业:舞蹈表演
院级特色专业:音乐剧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