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助手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漳州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为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规范转专业工作的学籍管理,引导学生热爱所学专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的通知》(闽教学〔2011〕35 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 号)文件精神,对《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教务〔2018〕57 号)进行修订。
一、基本原则
(一)转专业必须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和教育质量得到保证的情况下,本着尊重学生志愿的原则,由学校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做到公平、公开、公正。若某一专业申请转入人数超过该专业教学资源的承担能力,学校通过公开考核,择优批准。
(二)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并落实对学生学业、职业规划的引导,组织各类学习指导活动,帮助学生充分了解学科和专业所在产业及其发展前景,自主理性选择专业,实现良好的专业发展。
(三)学生申请转专业应充分考虑、慎重选择,并征得家长同意;转专业申请如被正式批准,不得再转回原专业或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四)比例控制:
1.农林牧渔、交通运输、生化与药品、资源开发与测绘、材料与能源、土建、水利、制造、电子信息、环保气象与安全、轻纺食品等大类的相关专业,跨专业转出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 10%;
2.财经、公共事业等大类的相关专业,跨专业转入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 5%;
3.对于上述(1)、(2)两款提及的相关专业外的其它专业,各专业转出和转入学生的数量控制在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5%以内。
(五)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在同科类范围内优先选择专业。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部署、监督和审批。
学生转专业工作具体由教务处、招生办、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
(一)教务处主要职责
1.制定转专业管理办法;
2.确定工作日程;
3.审批各二级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
4.审核各二级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
5.提请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发文等。
(二)招生办主要职责
提供当年各类别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
(三)各二级学院主要职责
1.提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
2.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
3.确定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
4.提供拟转出学生的相关表现鉴定(含处分、“三困生”等情况);
5.组织考核及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
6.落实转专业学生相关手续办理等。
三、基本条件
(一)同级转专业
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同级转专业:
1.对转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且确有专长者[如发表与转入专业相关的论文、出版著作(作品),或在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教指委举办的学科知识、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能提供具体成果或专家证明等];
2.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因自身情况(创业、就业)需要且身体状况符合专业要求者;
3.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
4.入学后确有特殊困难(应提供由相关管理或鉴定部门出具的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经学校审查确认者;
5.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好就业、就好业,且基本完成第一学期学业者;
6.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发生变化,学校征得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二)降级转专业申请转入下一年级新的专业学习称为降级转专业。申请降级转专业的学生只要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除禁止情形外,原则上不受限制。
四、禁止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提出转专业申请。
1.注册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含艺术类学生);
3.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和非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含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单独招生、注册入学、中职推荐免试、高考降分录取);
4.招生时考生类别不同的(如艺术类与非艺术类、理工类与文史类之间的转专业等);
5.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6.申请第二次转专业的;
7.应予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8.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的;
9.在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中出现考试违纪、作弊者(包括课程考试、转专业考试、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体质健康测试等);
10.出现旷课、迟到、早退等学风问题受处分者;
11.其他有失公平、公正的。
五、工作程序
转专业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初审主要根据学生提交的转专业申请材料逐项审查申请学生的基本条件,必要时将组织选拔考试;复审主要结合当学期学生学风、考风和学业表现进行综合审查。
(一)同级转专业
1.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教学资源情况,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第 14 周研究提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并填写《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附件 1)一式两份,报教务处审批。未提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的专业,视为专业学位满额,不得再接收转专业学生;
2.教务处负责汇总、审批各二级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并通过校园网向全校学生公布;
3.有转专业意向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必须在当学期第15 周内填写《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同级转专业资格初审表》(附件 2),并附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经转出学院同意后,递交到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4.各学院在当学期第 16 周内汇总学生转专业申请材料,填写《各学院受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 3),报送教务处初审。经教务处处务会研究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教务处负责通知拟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组织选拔考试;
5.各二级学院在当学期第 17 周内确定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 18 周内完成转专业学生考核工作,于第 19 周周一上午将考核结果按分数高低排序汇总,经所在学院院长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给教务处;
6.教务处在当学期第 19 周内汇总考核结果,第一学期结束后,教务处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复审;
7.教务处于第二学期开学前将复审结果、拟通过名单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确定名单通过校园网向全校公示 5 个工作日;
8.各二级学院收到公示结果后通知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在第二学期第 1 周、第 2 周到新专业、同年级的班级进行试读。试读结束后,二级学院在第 2 周周五前将试读及编班情况报教务处,教务处下发正式的转专业文件,同时抄报教育厅备案。教务处根据审批公示后的转专业名单按照教育部学年电子注册的要求进行学籍异动处理;
9.二级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在新学期第 3 周前办理完转专业相关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学生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二)降级转专业
1.申请降级转专业的学生向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降级转专业申请表》(附件 4),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 6 月 15 日前送交拟转出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送拟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签署意见;
2.申请降级转专业的学生于 6 月 20 日前将已签署二级学院意见的《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降级转专业申请表》送交教务处学籍考务科;
3.教务处于 6 月 25 日前对符合条件者逐级审批后由学校正式行文。各二级学院收到正式文件后,通知相关学生于当学期放假前办理降级转专业相关手续,新学期与下一年级新生一起报到注册。逾期不办理的学生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4.二级学院将降级转专业学生的编班情况于新生报到后一并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学校转专业学生名单文件报送福建省教育厅核准,并在学信网上做相应学籍异动。
(三)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转专业
1.申请转专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向原专业所在学院提出复学申请,填写《漳州职业技术学院退役士兵转专业申请表》(附件 5)并附上退役士兵证复印件,在当年 9 月份(保留入学资格的退役学生需完成电子学籍注册后)送交拟转出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和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院长签署意见;
2.申请学生将已签署二级学院意见的《漳州职业技术学院退役士兵转专业申请表》送交教务处学籍考务科,由学校行文报省教育厅核准;
3.二级学院将退役转专业学生的编班情况于收文后三天内报送教务处。
六、学籍和学分管理
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原则上依照该生所在年级适用的学籍管理细则实施管理;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完成转入前原专业的学习任务。经录取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报送福建省教育厅核准前,如学生因旷课、考试作弊及其它原因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3.同级转专业前已修读的课程并考核合格的课程,若与转入专业所修课程相同或相近的,可以相抵。降级转专业前已修读的公共课程或与转入专业相同的职业基础课程,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免修,认可已获学分。其余成绩合格的课程可以根据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有条件地认可为选修类课程学分;
4.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修完转入学期前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毕业总学分的要求,方可毕业。转入新专业之前学生未修读过的课程,必须在二级学院规定的时间内补修,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学分,多修的成绩合格课程可以根据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作为公共选修课学分载入成绩管理系统;
5.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转入专业预缴,由教务处向财务科提供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读学分情况,财务科根据学分制收费标准与学生结算学费缴交金额,结算实行多还少补。
七、其他事项
1.学生入学后转专业事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规范程序、谨慎操作、严格把关。学生本人应全面了解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学生转专业的有关规定,对转专业存在的困难和风险有清醒的认识;
2.由于学校转专业学生按规定必须报经福建省教育厅核准,因此,所有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应向学校签署《学生转专业风险承诺书》(附件 6),对经省教育厅核准未通过的学生,必须退回原专业就读,由此造成的学业风险由学生本人承担;
3.转专业未正式生效前,学生仍应按照原所在年级、专业要求参加当学期所有课程的教学活动及考核。未按要求完成者按课程缺勤、考试缺考处理,或因其它原因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4.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学习;
5.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如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有新的规定,按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教务〔2018〕57 号)同时废止。
二、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国家示范性高职重点建设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食品加工技术、旅游管理、物流管理
国家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建设专业: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
省级精品专业:建筑工程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物流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食品加工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数控技术
省级示范专业:物流管理、食品加工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商务英语、物联网应用技术、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会计、汽车营销与服务、工程造价
省级“二元制”改革专业:酒店管理、旅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