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高考志愿助手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北京邮电大学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北京邮电大学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优秀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
为了更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学生的特长和个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资格
1、全日制本科一年级第二学期在校学生;
2、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行为;
3、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不含补考、重修或重考合格);
4、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的前10%,名额不顺延;
5、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入相关专业:
(1)根据教育部关于艺术类招生的规定,艺术类学生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2)根据我校美术特长生招生简章规定,美术特长生仅可申请转入其他招收美术特长生的专业;
(3)根据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规定,艺术特长生不得申请转入软件学院、国际学院专业;
(4)根据教育部关于保送生招生的规定,外语类保送生仅可申请转入英语、日语等外语类专业;
(5)国际学院学生不得申请转入其他学院专业,其他学院学生不能转入国际学院,国际学院各培养项目之间原则上不得互转;
(6)教育部或北京市关于本科生在校期间转专业规定的其他限制条件。
二、办理程序
6、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数不得超过专业人数的10%,且最多不超过40人。
7、学生申请跨学院转专业应经所在学院和接收学院同意,所在学院应出具学生的成绩原件2份)及转专业申请表(原件2份)。其中,学生所在学院对排名前5%的学生不得限制其转专业申请。
8、学生申请在学院内部转专业由所在学院办理,报教务处批准。
9、第二学期第一周各学院接受转专业学生报名,学生提交材料须为原件(复印件无效)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并组织考核。
10、各学院根据考核结果提出转入学生名单,在第二周周三前将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11、学校审核后将结果通知各转出或转入学院,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12、各学院在确定转出和转入学生资格时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13、各学院在开展跨学院转专业工作时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三、成绩认定
14、学生在第一学期所修读的原专业课程,其名称及学分如与新专业要求完全相同,成绩、学分可直接认定。在评优、推荐免试研究生、评奖学金等涉及学生成绩排名需核算智育成绩时,按实际成绩计算。
15.学生转到新专业后,须按新专业培养方案学习。新专业要求的第一学期未修读的课程以及所修课程名称相同但学分较低的课程应于第三学期补修,到教务处办理“跨年级选课”手续。未按照规定学期补修的,该门课程以“缺考”处理,按零分记载。原专业所学课程如非新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已取得学分计入任选课类别,最高可替代2学分对应类别的任选课。
16、学生毕业时按新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四、本实施办法经校务会讨论通过,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七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四条 ; 转专业是指在学校内部学生由原所在专业转入另外一个专业的转变学习方向的行为;转学是指学生从一所普通高等学校转入另外一所普通高等学校的转变学籍管理归属的行为。
学生在读期间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和特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培养需求的转变,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在读学生可以申请转入其他相关专业就读。以特殊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学生转专业必须符合学校的有关规定,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转出、转入学院审批同意,报教务处批准;或学院提出要求,经学生本人同意,报教务处批准。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
第二十五条 ; 学生转学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由教务处报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转学。
1.因患病或经学校认定确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者。
2.由学校推荐,经转入学校考核证实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3.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者,由学校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二)学生转学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拟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说明理由。
2.本市转学,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
3.跨省市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转入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者,由转入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毕业前一年者。
2.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者。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者。
4.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者。
5.不符合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无正当理由者。
第二十六条 ;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转学情况及时公示,并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 学生申请转学的其他相关规定。
(一) 转学学生原则上应在学期初一个月内转入本校。
(二) 对于转入本校的学生,由转入学院对其在原校所修课程学分进行认定。
二、北京邮电大学王牌重点专业
北京邮电大学比较好的王牌重点特色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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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息安全 | 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重点学科 | 计算机类 | 本科 |
2 | 机械工程 | 重点学科 | 机械类 | 本科 |
3 | 通信工程 | 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 | 电子信息类 | 本科 |
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 | 计算机类 | 本科 |
5 | 电子商务 | 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 | 电子商务类 | 本科 |
6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 | 电子信息类 | 本科 |
7 | 网络工程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计算机类 | 本科 |
8 | 信息工程 | 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 | 电子信息类 | 本科 |
9 | 物联网工程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计算机类 | 本科 |
10 | 应用物理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物理学类 | 本科 |
11 | 数字媒体技术 | 省级特色专业 | 计算机类 | 本科 |
12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 | 本科 |
13 | 电子信息工程 | 省级特色专业 | 电子信息类 | 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