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方案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方案的通知皖教职成〔2015〕2号
各市、直管县教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高职院校、省属中专学校: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1号)和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建立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09〕9号),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联合举办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职院校经校内选拔后以校为代表队直接参加省高职组大赛。各市中职学校经市级竞赛选拔后以市为代表队参加省中职组大赛。广德县可单独选拔组队参加省赛,每项目限报一组;宿松县参加安庆市选拔。省属中专学校、省属高职院校中专部根据自愿原则,可参加合肥市教育局选拔后组成省属代表队,也可参与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选拔后代表该市参加省赛(每校只能选择一种参赛方式)。
二、各地、各校在技能训练和比赛过程中,要加强纪律和安全教育,规范操作,确保安全。大赛期间,学校要为选手和指导老师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
三、大赛组委会继续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点评,并组织有关职业院校现场观摩。请各地各校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校的参赛工作。
四、大赛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方法、有关通知及附件、比赛规程、大赛进展动态等将及时在安徽职业与成人教育网、安徽高教网发布。各有关单位应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提高参赛组织工作的效率和管理水平。
五、各地各校要以技能大赛为抓手,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不断扩大学生参赛面,以赛促学,以赛促教,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各市要进一步规范奖项管理,获奖比例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不超过参赛选手的10%、20%、30%原则设置;市级大赛参赛选手及获奖选手名单均须公示。各地各校在参赛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联系。
高职组联系人:朱永国、孙玉,联系电话:0551-62831868;
中职组联系人:饶庆眉,联系电话:0551-62831846。